预约挂号网上挂号预约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微信app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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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预约实名制:请提供就诊患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患者本人手机号等信息。
 
2、电话及网络预约为北京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预约:可预约七日内号源,支持24小时服务,每天上午7:00开始放号,下午3:00停止次日预约挂号。预约成功后请根据手机短信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取号,过时号源作废。自助机和窗口均可办理取号(自助机可办理就医卡及充值、缴费业务)。平台预约规则请参看 .bjguahao.gov.的预约须知。
 
3、自助机预约:须持银联卡(信用卡、储蓄卡均可),医保卡(医保患者)。
 
4、微信预约:医保患者需来院缴费取号后到分诊台刷卡候诊;非医保患者无需取号,直接到分诊台刷卡候诊。
 
5、社区转诊预约:患者可在我院对口支援社区医疗机构办理转诊预约。
 
 
患者复诊预约挂号须知
 
一、出院患者复诊预约地点: 住院病房护士站
 
二、预约须知
 
1)患者出院复诊预约周期为三个月。
 
2)出院时需关注病房预约的复诊日期,并于该日到医院自助机取号、就诊。
 
3)退号:未取号需要退号可以回病房取消预约;已经取号则直接在挂号窗口办理 。
 
4)出院复诊预约只能预约出院科室号,仅限一次。
 
5)若医生出诊时间变动将通过短信告知您,请确认您注册我院就医信息时的联系电话为有效的手机号,以免影响您就医。
 
 
尊敬的患者朋友: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愿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为方便您的就医,现将就诊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首次来院就诊的患者需先进行就诊信息注册,医保患者要办理社保卡的关联。
 
2. 医院的门诊时间是周一至周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挂号时间为早7:00开始挂全天的号,上午号截止11:00,下午号截止16:00,节假日门诊时间请关注医院通知。
 
3. 请持我院电子就医卡挂号(原实体就医卡可继续使用),医保患者持社保卡,挂号后请根据挂号条上就诊地点提示到相应诊区,持电子就医卡(或原实体就医卡)到护士站分诊,微信预约患者不需取号,直接到分诊台分诊,在候诊大厅等候。请您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4. 患者按照挂号顺序由小到大就诊,过号请重新分诊,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
 
5. 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
 
6. 为保证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7. 为保护患者隐私,医生诊疗过程中,请您不要进诊室打扰。
 
8. 涉及开具诊断证明事宜,以下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2、因病退休、伤害、伤残、保险索赔等应接到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请您持介绍信点到门诊盖章处审核,挂号后携带病历到门诊找医生开具。需主治医生以上的医生开具。开具当日到门诊盖章处盖章生效。
 
9. 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谨防丢失或被盗。
 
 
门诊盖章须知
 
1.诊断证明书当日开,当日盖章有效,假条过期不补,时间要大写,须有本院医生签字、盖人名章,方可加盖医院诊断章。
 
2.开假条的时间规定:急性病不超过三天,慢性病两周至一个月,免体不超过三个月。
 
3.因病退、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等,需持单位介绍信(或相关单位介绍信)及病历记录,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且注明开具时间。
 
4.凡涉及到各种医疗费用的证明、护理证明、工伤证明、残疾证明,门诊一律不予出具。证明的复印件、复写件不加盖公章。
 
5.转诊只能转市级以上医院或公疗规定的医疗单位,时间为一个月。北京市医保病人转诊需要携带社保卡。如有特殊情况请先到公疗办公室(行政楼114房间)申请签字后,再来我处盖章。
 
6.外院转来我院就诊的病人,转诊单由接诊医生填写完整、签字加盖人名章后方可盖医保审核章和诊断专用章。
 
7.患者住院期间,到外院做检查、治疗,医生填写《外院检查单》后,签字加盖人名章,方可盖医保审核章。
 
8.新农合病人转诊、特种病审批,由就诊医生填写相应表格,签字盖人名章后加盖医保审核专用章。
 
9.工伤病人在《工伤证》办下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处方和诊断证明书上盖工伤医疗专用章,诊断要与工伤证相符。
 
10.失业病人携带失业证在处方上该失业章。
 
11.西药、汤药、中成药不能外购,汤药中却少的那味药可以外购,本院汤药最多可购七剂。
 
12.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审批表,审核后加盖医疗保险定点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