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预约挂号:010-114(24小时)
公众号预约挂号:北京114预约挂号
取号地点:门诊区域自助机
为方便您早日就医康复,请您认真阅读预约挂号须知:
一、预约时间范围:
1. 电话、网络、公众号:可预约4日内的号源。
2. 每日8点开始放第4日号源,下午15:00点停止次日预约挂号。
二、预约实名制:
统一平台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均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您如实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性别、电话、手机号码等有效基本信息。
三、预约取号:
1、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北京市医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门诊自助机取号。
2、预约的取号时间:上午就诊患者于上午7:30—10:00,下午就诊患者于13:00—15:00,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四、取消预约:挂出的预约号如办理退号,至少在就诊前一工作日15:00前通过网站或者114电话凭预约识别码进行取消。
五、爽约处理:
1、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不办理取消预约号视为爽约
2、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六、预约限制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平台预约须知的要求,同一患者实名(有效证件号)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2次;在七日内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3次;在三个月内预约总量不可超过5次。
自助机使用说明
挂号须知
1.预约时间:当日 6:00 开始放次日后第 8日号源
2.功能:挂号、缴费、补打条码
3.挂号时间:
[工作日]当日号 6:00-16:00: 预约号 6:00-18:00
[节假日]6:00-18:00
4.位门诊大厅东门外、门诊楼外自助服务厅、门诊2-5 层中厅、计划生育与生殖医学科、眼视光中心一层、放疗楼一层、感染科、儿科、住院部一层,5.各类就诊卡区分:
D医保卡、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可以直接挂号,实时结算报销部分2就诊卡:属自费,不享受实时医保报销,如需报销,需要开展发票在其医保地报销
3身份证:需在本院办理就诊卡后,可使用身份证就诊,属自费,不享受实时医保报销,如需报销,需要开展发票在其医保地报销
二、使用流程
(一)挂号业务
1挂号:点击屏幕选择[挂号/取号]
2.点击屏幕选择[自费/医保]
D医保:[插入医保卡(挂号期间,整个挂号业务办理结束在取出医保卡)][确认就诊人信息]一[选择科室]一[医生]一[时间]一[确认挂号信。。。。
尊敬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我院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院,在我院就医不受区域及自选定点医院的限制,凡享受医保待遇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本市参保人员到我院就医,均可按医保相关规定报销。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及顺利就医,根据上级医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您在我院急诊就医及住院治疗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急诊
1.普通急诊
参保人员在急诊持社保卡就医,按普通门、急诊政策报销,急性病开药量不得超过3日量;
急诊未携带社保卡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全额垫付,持急诊处方底方、检查、治疗明细、收费单据、医生诊断证明,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2.急诊留观
患者因病情需要,需办理急诊留观住院手续时,应持医生开具的《急诊留观许可证》,将社保卡交急诊收费处留存,并交付相应押金。
办理急诊留观住院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出院时按住院费用报销,在此之前发生的费用按普通门、急诊报销。留观住院期间不能发生普通门、急诊费用,否则急诊留观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二、住院
1.办理住院手续
当您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将社保卡交到住院处留存,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社保卡时,需持社保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保卡领卡证明》以及费用明细和收据(急诊留观需附医生开具的急诊留观证明)到住院处9号窗口,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患者持社保卡、费用明细、收费单据、《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等相关票据去单位(或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2.住院转诊
急诊留观住院患者出院当日转入院治疗的患者,应持急诊医生开具的留观证明办理住院手续,按一次住院计算,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由外院转入我院治疗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将外院开具的转诊单交到住院处留存,在转诊日期24小时之内入院的可按一次住院结算,收取一个起付线;
住院患者如需转外院治疗的,需由主管医生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在住院处9号窗口盖章后方能生效;
3.患者在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否则此次住院费用将不予支付;
4.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者不得超过两周;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因工伤相关疾病住院治疗者,出院带药不能超过一个月量;
5.住院医事服务费受起付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累计计算在个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中。
三、不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如先天性疾病、保胎治疗、胚胎移植、男女不育不孕症、住院药物流产、无足额缴费等)。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著名的心血管病专家马万森教授于上世纪50年代奠基并创建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病专业,对心血管疾病诊治及相关技术进行潜心研究。经过共同努力,于80年代正式成立了心血管内科。
经过几代人的奋斗,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目前是“教育部国家级重点学科”,“卫计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急性心肌梗死早期预警和干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美国心脏学会专业示范中心”,国内综合医院中首家通过美国SCPC认证的胸痛中心,卫计委心血管冠脉介入治疗培训基地,卫计委心律失常介入治疗的培训基地,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亚专科基地。并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心血管内科自成立至今,经历了快速成长和不断壮大的发展过程,并创造了一系列一流的工作业绩。担负着全国心血管疑难重症的诊疗工作,在心血管疾病相关领域的多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
科室对各类心脏常见、疑难、危重疾病具有高水平的诊治实力,特别是冠心病、高脂血症、心律失常、高血压的诊治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行列。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是“急性心肌梗死早期预警和干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立了标准化的心血管疾病生物标本库和临床随诊系统,为临床科研储备了丰富的原材料,为探讨重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预后评估指标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国内外领先的创新技术,主要包括晕厥数据库和随访系统的建立、冠心病标本库和随访系统的建立、早发冠心病遗传数据库和随访系统的建立、胆固醇代谢关键基因的检测、血谷固醇浓度的检测、心肌活检、多项心脏重症监测和治疗技术:脉波轮廓温度稀释连续心排血量监测(PICCO)、体外膜肺氧合(ECMO)、心包穿刺术等,心肺运动试验、心脏超声声学造影及三维应变成像、心脏植入装置感染电极拔除新术式、心房颤动导管射频消融新术式、长程心电监测、光学相干断层成像(OCT)、血流储备分数(FFR)、冠状动脉腔内斑块旋磨术、冠状动脉腔内激光治疗、高血压射频消融术以及心脏康复等,显著提升了本专科疑难危重心血管疾病的临床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