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疫情防控期间门诊、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广大患者来院就医安全,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就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时,须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筛查。进入医院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门诊实行预约就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就诊间距。等候期间间隔就坐,就诊过程中与其他候诊人员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门诊实行无陪护就诊,非必要不陪同。
2
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3鉴于门诊口腔、耳鼻咽喉、眼科、呼吸内镜、消化内镜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的诊疗特殊性,以上科室门诊患者须出具72小时以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请妥善安排预约时间,有序就诊。
4
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有院前72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结果,入院后配合进行间隔24小时的两次核酸检测,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
5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全面取消探视。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随意出入病区,不允许串访其他住院病房。
6非必要不陪护,住院过程中,确需陪护的,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人员陪护,陪护人员随患者一同进入病房,接受封闭管理。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须停止陪护、告知医护人员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预约须知
1.预约方式
根据需求选择医院、科室、医生及时间段进行预约。
2.预约时间
可提前7天预约(节假日以医院排班为准)
3.预约范围
提供医院普通号预约。
请仔细阅读平台使用须知
1、无就诊卡患者可使用【在线建卡】功能创建就诊卡,每个账户最多可添加6位就诊人。
2、网上预约挂号采用实名制认证,患者必须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如身份信息和就诊者不符,将可能影响就诊。
3、可预约7天内号源,预约挂号成功后如需退费,可在【我的信息】点击【我的挂号】中取消预约。
4、充值成功不能在线退款,如需退款请到医院窗口办理。
5、需要绑定患者就诊卡号,才可查看患者检验报告,平台最多可查看2年内检验报告。
问题解答:
Q:首次就诊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建卡吗?
A:可以,选择在线建卡功能,注册成功后需到医院收费处取卡哦!一个微信号最多可添加6个就诊人。
Q:已有就诊卡还需要重新在线建卡吗?
A:不需要哦,选择医院后会自动识别您的诊疗卡号。若提示“未查询到患者信息!请输入”,需到收费处进行“身份信息补录”或者手机号码匹配后再操作。
Q:在线充值可以退款吗?
A:充值成功不能在线退款,如需退款请到医院窗口办理。
Q:看不到报告,怎么办?
A:需要先确认是否绑定正确的就诊卡号。点击【查询服务】,选择【我的信息】并点击【就诊人管理】核对就诊卡中的卡号是否相同。若不相同,点击就诊卡管理,进行解绑后重新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