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网上挂号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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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
 
欢迎使用预约挂号服务,缩短您的候诊时间。您可预约第2-7天的专家号,当天坐诊专家不能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段来院取号,然后到各分诊处挂号候诊,预约可优先就诊。
 
 一、 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
   
2.网络预约:点击登陆以下网址进行预约挂号
 
 (1)河南省预约挂号服务平台 
 
 (2)名医网  
 
(3)郑州医路健康网 
 
 (4)就医160
 
3.微信预约: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或扫描医院专家二维码并关注,选择预约挂号。
 
小薇健康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小薇健康”,进行预约挂号)
 
4.现场预约:门诊一楼预约挂号窗口  
 
二、预约流程
 
三、取号时间
 
夏季:8:00-11:3015:00-17:30   ;冬季:8:00-11:3014:30-17:00 
 
四、取号地点
 
门诊部一楼预约挂号窗口
 
五、温馨提示:
 
(1)节假日期间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暂停服务,请选择其它预约方式。
 
(2)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3)如不能如约前来就诊,请您提前致电取消预约。
 
 
就诊流程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卡通就诊卡”是医院免费向社会大众提供的、以姓名等基本信息开户的个人就医储值账户,持卡患者在本院门诊就诊的全过程均能实现一卡通行,最大限度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便捷就医。
 
门诊医卡通就诊流程:
 
    办卡---充值---分诊---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离院或住院治疗
 
为方便您使用“医卡通”就诊卡,请注意以下事项:
 
1、门诊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中午、夜间请到急诊科
 
2、预检分诊:
 
      疑似发热、腹泻、疱疹患者请先到一楼预检分诊处检诊。
 
3、办理“医卡通”就诊卡:
 
      带身份证的患者可使用自助办卡机办卡;无身份证的患者请在总服务台填写《就诊信息单》后到收费窗口办卡。首次办卡免费,补卡5元。卡丢失应立即挂失,挂失电话:63974722。
 
4、分诊、候诊、就诊:
 
     请先在各诊区分诊处刷卡挂号,待系统叫号后有序就诊,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喉科等直接到诊室外候诊。
 
5、检验检查、治疗和取药:
 
     医生开具检验检查、治疗电子申请单、电子处方后,请按“导诊单”指引,持卡到相应科室刷卡扣费、执行。抽血化验者请先在抽血登记窗口刷卡取条码,检验报告可自助打印。检验检查出报告后请回诊室找医生看结果。
 
6、充值、结算:
 
     卡内余额不足可自助充值或在收费窗口充值。您可自助查询费用明细、未缴费明细、账户余额。就诊结束后,卡内余额可留作下次复诊使用,也可在收费窗口办理结算退余额。
 
7、医保患者:
 
      医保患者应先办理医卡通再到科室就诊。挂号诊查费为自费项目,需扣除医卡通内金额。医生开具申请单、处方后均需到收费窗口使用医保卡交费,再到相关科室刷卡执行。
 
8、慢性病患者:
 
      慢性病患者就诊前请先到一楼慢性病门诊换取专用病历本,离院前归还。医生开具申请单、处方后须先到慢性病门诊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使用医保卡交费。
 
9、门诊病历、报告、处方、费用明细、发票打印:
 
      门诊病历在各分诊处打印,无分诊处的科室在诊室打印。检验报告如需补打,请到抽血登记处付费打印。处方可在中、西药调剂室窗口打印。发票、费用明细到收费窗口打印。
 
10、退费:
 
自费患者所有项目只要不刷卡执行均不扣取费用。挂号诊查费在分诊处直接退费,无分诊处的科室在接诊医师处退费;其它费用退费程序:医生或执行科室开具退费通知单→二楼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收费窗口退费。
 
受医保结算政策限制,医保交费项目跨月不能退费。
 
11、住院办理:
 
持医卡通或纸质住院证、医保卡等直接到住院收费处(1号、2号住院部大厅)办理入院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请您务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参保类型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须自己负全责。腕带是重要的身份标识,住院期间请勿随意取下或涂改、刮除腕带上的信息。
 
2、请您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须自己负全责。
 
3、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住院期间请不要穿患者服外出。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如因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而导致的任何意外情况须自己负全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
 
6、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训练等,按时出院。出院后,请您按照医师的医嘱进行康复锻炼活动、休息,按时、按要求预约复诊。
 
7、住院期间未经我院主管医师同意请您不要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或其它诊疗活动,也勿私自请外院医师会诊,这样可能会影响您的治疗效果。
 
8、为了使您的健康和诊疗顺利进行,请您及时缴纳医疗费用,避免因欠费延误诊疗。
 
9、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0、病房为公共场所,您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请不要自带被褥。
 
11、为保障您的安全,严禁攀拉窗户,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它家用电器。
 
12、我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的健康请不要在病区、病房内抽烟。
 
13、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4、请您熟悉所在病区逃生路线,若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知的灾难时,请听从医护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到指定地点。
 
15、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16、您享有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师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知情权利,您可以向医护人员垂询。
 
 
17、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18、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19、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20、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21、省、市医保患者及新农合患者若对相关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疑问,可到医保办公室(门诊部2楼)或拨打电话0371-63934985进行咨询。
 
22、医院严格规定不允许医务人员收受患者钱、物、吃、请等,请您和家属积极配合。
 
二、作息制度
 
病房早晨6点开灯,12点午休,晚上9点熄灯;探视人员请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三、探视制度
 
1、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00~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6:00,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
 
2、每位患者限2人同时探视。
 
3、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请不要进入病房探视。
 
四、就餐
 
营养餐厅位于5号住院部1楼,2号住院部1楼大厅用餐时段设有餐饮服务点,供应品种及价格见营养餐厅公示表。
 
五、日常生活贴士
 
1、医院设有停车场,请按指示牌及工作人员的指引规范停车。看管时间、收费标准见停车场处公示牌。
 
2、医院附近经八路、纬一路上有超市、日用品商店和饭店;中国邮政营业厅位于经八路纬五路东南角;交通银行位于经八路纬一路西南角;建设银行位于金水路经八路东南角;招商银行位于黄河路经八路西北角。
 
3、医院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号,金水路和经八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即到。(从火车站乘公交车21、32路,从客运北站乘公交车63路)。郑州市区乘公交车205、293、6、K6、28、95、906、86、93、105、305、603、903、34、104、919、916、78支线新通桥站下车均可到我院。
 
良好的就医环境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再次感谢您及您的家属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