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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重要提示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好!
 
     按照市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患者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出诊时间。具体告知如下: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门诊实行全预约诊疗服务,分时段就诊。未预约患者请勿来院现场挂号。
预约途径(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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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家属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不得进入医院区域。如非必须请最多一名家属陪同,请来院患者及陪同家属主动接受入院体温检测。如您就诊前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轻微腹泻等症状,请您到附近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三)患者及陪同家属近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明确新冠肺炎疫区旅行或居住史;近14天内曾接触过湖北省或其他明确新冠肺炎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情况,需自行在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四)请患者及陪同家属携带身份证,按照预约时段来院就诊。在入院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五)出诊时间安排
妇瘤科:周一至周六全天出诊 
 
乳腺科: 周一上午、周五上午出诊;
门特患者周三上午可到二楼一诊区人工挂号取药
 
妇科: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
 
产科:周一至周五全天出诊,周六、周日上午出诊 
 
阴道镜: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 
 
新生儿科: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 
 
计划生育科: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 
 
中医科:周五下午,周六、周日全天出诊 
 
内分泌科:周五下午,周六上午,周日全天出诊
 
疫情期间,请您密切关注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官网、官微发布的各类就诊信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挂号方式:
 
当前位置 > 主页> 门诊流程 > 门诊挂号方式
 
一、就诊须知:
 
应诊时间(节假日除外):
 
(一)门诊挂号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30--4:30
 
(二)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
 
(三)急诊每日24小时应诊
预约方式:
 
(一)院内自助机:预约就诊医生、超声检查
 
(二)网络预约平台:健康天津APP、科瑞泰手机APP、医指通、天津中心妇产智慧服务公众号、电话预约022-27552626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
 
(三)院内复诊预约:医生工作站(如适用于产科、慢性病、出院复诊患者等)
 
(四)医联体转诊预约
 
(五) 60岁以上老年人预约专线:022-58287566(注:老年人电话预约专线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个人有效信息证件实名制就医
 
(二)挂号条当日有效
 
(三)优先就诊人群: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持爱心卡者等。
 
二、医院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咨询电话:022-58287742
 
详细地址(包括乘车路线):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56号
 
您可乘12、600、800、905、906、952路公共汽车于长江道站下车;或乘地铁一号线二纬路站下车。
 
 
产科住院须知
 
应疫情防控要求,请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核酸检测:
 
1.入院前,患者及陪护家属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者方可入院及陪护。
 
2. 若患者及陪护家属核酸检测结果过期(患者自实际采样日期超过7 天,陪护家属自实际采样日期超过 7 天),入院前须重新检测。
 
3. 建议患者检测时间分别为:
 
①有近期分娩可能者(如早产先兆)请尽早检测。
 
②孕检正常者妊娠 37 周开始检测。
 
③择期手术者入院前一周检测。
 
二、陪护制度:
 
1.产科患者只允许有 1 名陪护人员,按医院家属管理制度进行测温、流行病学调查等,凭医院发放的“实名陪护证”出入。
 
2.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特殊情况需更换者,要由主管医生、病区护士长同意并签字,新更换人员按医院家属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且住院期间仅可更换 1 次陪护人员。
 
3.双胎及多胎患者,其两名及以上新生儿均在母婴同室病房者,可增加 1 名陪护人员,由主管医生、病区护士长同意并签字,新增加人员按医院家属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
 
4.出院患者离开病区时,请及时交回陪护证。
 
5.医院统一协助母婴同室收取、转送三餐及需用物品。
 
▲送早餐及物品时间:6:30-7:00
 
▲送午餐及物品时间:11:00-12:00
 
▲送晚餐及物品时间:17:00-18:00
 
6.送餐送物地点,一楼电梯厅外,送餐时请写明孕产妇姓名及楼层、床号。
 
 
三、陪护人员要求:
 
1.陪护人员需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各病房走廊设有快速手消毒剂可以使用)。不得随意出入其它病房或科室,不得聚集。
 
2.如有咳嗽、发热等呼吸系统症状,请即刻离开病区,到发热门诊就诊。
 
3.如有来自疫情病例报告地区的家属,请配合健康监测,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异常情况者,谢绝来院。
 
 
四、物品准备:
 
 
 
1.文件类:
 
(1) 孕产妇保健手册。
 
(2) 孕妇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A4 纸各一张)以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
 
2.物品类:
 
(1) 孕产妇物品:
 
①便盆②产褥垫(替换用)③卫生巾④腹带(剖宫产术后使用)⑤纸巾⑥个人生活用品(如水杯、餐具、洗漱用品等)
 
(2) 新生儿日常用物,纸尿裤、湿巾等。
 
 
五、胎盘处置:
 
1. 我院任何工作人员不提供胎盘处理业务。
 
2. 产妇分娩后的胎盘可自行取走,也可放弃交医院按医疗废物处理。请您统一家庭内意见,入院后在“胎盘处置告知书”上签署意见,一经签署不要随意改动。
 
3.若您选择自行取走,胎盘不得进入病区或随意丢弃,有调查文献显示自行处理胎盘的受访者中,有 92.5%选择土埋胎盘的处理方式。
 
4.文献显示食用新鲜胎盘并不能得到想象中的药用价值,某些胎盘可能会携带病毒或细菌,如何进行病毒灭活、采取何种工艺提取其有效成分等均难以解决。考虑到安全及伦理因素,国家药监部门也规定,新鲜胎盘制品不得作为中药批准使用。
 
5.不健康的胎盘属于医疗废物,如产妇患有经胎盘传播的传染病,必须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0年11月22日   
 
 
出院注意事项
 
1.产后42天左右请带您的宝宝(周四全天、周一下午)到产科门诊进行母婴复查。
 
2.会阴伤口缝合线是可吸收的,但存在着个体差异,有个别产妇会出现肠线不完全吸收,伤口拱线头现象,请不要紧张,可以电话联系或来院检查。
 
3.您的居家环境:室温保持在22-24℃,每日开窗通风2次,室内要保持新鲜空气,这样有利于宝宝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您的身体康复。
 
4.坚持母乳喂养,保持情绪愉快,多食汤汁类食物。
 
5.注意多种营养素的平衡摄取,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6.注意休息与宝宝同步睡眠,适当活动,做好产后锻炼。
 
7.保持外阴清洁,剖腹产手术后三个月内、阴道分娩产后二个月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
 
8.出院后手术切口敷料继续覆盖1周,如有污染,撤去即可。腹带也需继续包裹1~2周。
 
9.每天应给宝宝沐浴一次,沐浴时室温26-28℃,沐浴后立即用浴巾擦干宝宝全身,用蘸脐带护理液棉签,从脐窝内旋转消毒,自内向外,待脐带脱落时,可能有暗红色的血或黄色的分泌物均为正常现象。如脐周皮肤潮红、腐臭、有脓性分泌物或大量鲜血流出时,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10.出院带药请按医生指导或药物说明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