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广大患者就诊的需求,提供更为安全的诊疗环境,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布就诊须知,请大家知晓,同时给予理解及支持。从即日起医院门急诊、住院工作安排如下:
门急诊管理
(一)有以下情况任意一条或多条来我院就诊人员,请先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1.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境外返沈不足28天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沈不足21天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
3.冷链相关从业人员。
4.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
5.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船舶
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
6.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
(二)目前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沈人员门诊就诊,及门诊有创检查、喉镜、肺功能、胃肠镜等操作及口腔科就诊、眼科就诊,耳鼻喉科就诊、呼吸科就诊、急诊输液患者等,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尽可能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错峰就诊,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四)进入医院门诊楼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预约挂号成功凭证及就诊当日“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
(五)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等。
(六)门诊患者请自觉维护“一患一医一室”,排队等候请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间隔就坐。
(七)为避免窗口缴费排队,自费患者可使用公众号线上缴费结算等。
住管理院
1.平诊患者和陪护,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患者血常规结果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入院后必须完善胸部CT检查。
2.急诊病情危重患者及陪护,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回报前,需严密进行流调,阴性后,患者行肺CT及血常规检查,无异常后收入病房缓冲间,核酸结果阴性调回普通病房。
3.患者入院后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提倡无陪护,不允许离开医院。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特殊病人最多2名陪护。陪护期间不允许离院,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陪护,则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及流行病学史调查阴性更换陪护,拒不服从者将按自动出院处理。
4.进入病房的患者和陪护,需继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主动配合测温、流行病学调查等,遵守病房相关要求和规定。
5.病房禁止一切外来人员探视。
温馨提示
请满足以下条件的患者,前往医院收款窗口挂号。
1、医保患者
2、60岁以上患者
3、特困患者
不在上述范围的患者,可点击“挂号”按钮,进行线上挂号,也可去医院收款窗口挂号。
预约挂号系统所示医生出诊时间安排以当日实际出诊情况为准。如因医生临时工作调整未按此时间安排出诊,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为您预约其他时间或者安排其他医生。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意:如需收据或办理退费,请到收款处5号口办理,自费患者也可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24-25404590。
门诊就诊须知
一、分诊
1、在一楼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有护士为您分诊,指导就医。
2、初诊患者需填写基本信息卡,分诊后持信息卡挂号。
3、复诊患者不必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卡,经分诊后持原病历本挂号即可。
二、挂号
1、分诊后,在一楼门诊大厅收费处挂号。
2、便民门诊开药处设在一楼门诊大厅,可到收费处直接挂号后开药。
3、患者预约挂号流程
三、就诊
1、挂号后到指定的专业诊室区域候诊,在护士指导下就诊。
2、开诊时间:365天天天开诊。
上午:8:00-12:00
午间:12:00-13:00(值班制)
下午:13:00-16:30
3、如您需要取药、处置和做各项检查请到收费处,出示病历本进行交款。
四、检查科室地点
放射线科(DR、CT)化验室、采血室:请到门诊一楼。
电诊科(彩超、脑彩超、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请到门诊二楼分诊处预约。
内窥镜检查(胃镜、肠镜、膀胱镜、支气管镜、喉镜等):请到门诊三楼,中心窥镜室。
联系电话:总机024-25403783转各科门诊
就诊须知
(1) 各科门诊按顺序叫号分诊,若叫到您不在时,请重新排队等候再次叫号。
(2) 门诊采血室抽血时间:每日7:00——16:30。
注明:需空腹采血的检验项目时间为7:00—9:30
(3) 检验结果查询:持医疗手册、交费收据及挂号条码,按规定时间到一楼门诊大厅检验检查“自助打印处”打印报告单。
(4) 门诊医生出诊时间基本固定。
(5) 如果您不明确所要就诊科室,请您先向导诊台咨询,以免挂错号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