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须知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式,现对医院门诊就诊要求做如下调整:
1、门急诊患者无需提供核酸及抗原检测结果。
2、已明确的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患者及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
3、医院实行全预约挂号,取消现场挂号,提前6日下午14:00可预约挂号。
4、所有人员就诊当日请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预约成功凭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到门诊楼一楼1号“老年人专用窗口”进行现场挂号。非必要不陪诊,对于儿童、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仅限一名亲友陪同。
医保相关:
门诊慢特病
(一)待遇政策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慢特病所发生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的保障范围。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待遇享受期、待遇水平按规定(下表)执行。
2、全省统一规范的部分慢特病病种的费用保障范围按辽宁省规定执行。医保单独结算的高值药品,不纳入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范围。
(二)待遇享受期
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期满,停止享受待遇资格,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再次申请认定。对满足慢特病患者待遇享受期为长期或5年的,且认定后连续24个月未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停止其享受待遇资格。
(三)经办服务
参保人员须经检诊认定后方能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四)透析结算方式
门诊透析费用采用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度人头包干支付标准与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半年平衡,超支不补,结余合理留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月包干定额为7300元,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统筹基金支付额低于包干定额总量9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超过90%及以上的,按人头包干定额总量结算。
其他事项
(一)待遇归并
未列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原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定点供药、门诊手术、产前检查、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急诊抢救离院待遇归并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一实行费用保障。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按医保住院待遇保障。产前检查费实行过渡政策,2023年9月30日及以前分娩的,可以兼得原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待遇;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分娩的,不再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待遇。
(二)异地就医
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区按本市待遇标准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临时就医,在就医地不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本市待遇标准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透析治疗,按每月7300元进行限额报销。
(三)其他情况
参保人员在互联网医疗处方流转药店配药时,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参保人员在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与线下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参保人员中途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按全年标准执行。
新政实施后,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有何变化?
一是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更高。在各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按比例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上限为1.2万元。
二是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更公平普惠。慢性病患者不再需要通过检诊就能享受门诊医疗费用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凡是因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医疗费用均按政策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分级确定待遇标准政策更科学。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分级确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医疗机构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支付水平越高,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职人员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达到80%,退休人员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达到85%。
四是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数量更多。参保人员在纳入我市门诊统筹医保定点的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和以我市实体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的互联网医院及承接流转处方的药店都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大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进行支付:
注: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慢特病
(一)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慢特病所发生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的保障范围。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待遇享受期、待遇水平按规定(下表)执行。
(二)待遇享受期
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期满,停止享受待遇资格,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再次申请认定。对满足慢特病患者待遇享受期为长期或5年的,且认定后连续24个月未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停止其享受待遇资格。
(三)经办服务
参保人员须经检诊认定后方能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四)透析结算方式
与居民医保门诊透析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参照职工医保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月包干定额为6000元。
其他事项
(一)待遇归并
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保留,继续实施。未列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原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定点供药、急诊抢救离院待遇归并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一实行费用保障。其中,已通过认定享受原门诊规定Ⅰ类病种(精神分裂症除外)、慢性心力衰竭病种待遇的参保人享受病种过渡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
(二)异地就医
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区按本市待遇标准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临时就医,在就医地不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本市待遇标准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透析治疗,按每月6000元进行限额报销。
(三)其他情况
参保人员在互联网医疗处方流转药店配药时,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参保人员在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与线下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参保人员中途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按全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