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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儿童医院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愿意做守护者和护航者。也特别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长春市儿童医院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您能放心安全就诊,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医院大力加强防控管理措施,从入口到出口设置专人刷码测温,地面湿式清扫消毒,就诊诊室按时空气消毒等。我们会以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安全的环境为您提供服务。为方便您顺利就诊,请您来院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通知:
 
门诊防控管理
 
1.就诊前推荐预约挂号。请您关注『长春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制预约挂号;您也可通过电话预约或咨询,预约电话为:0431-89332088,电话预约需要提前1天,时间为周一~ 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您和宝宝进入医院须严格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3.请您配合查验“通信行程卡”、扫描“吉祥码”、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如实告知是否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和涉疫人员接触史。无异常可以进入门诊就诊。
 
4.门诊患儿就诊限1-2名家长陪同。请您在就诊过程中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一患一诊室,避免交叉感染。
 
5.如遇其他情况,请寻求工作人员帮助。
 
二发热门诊防控管理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
 
1.24小时内体温有过≥37.3℃和/或伴有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者。
 
2.“通信行程卡”或“吉祥码”非绿色者。
 
3.查验“通信行程卡”结果显示14天内您到访过的城市有带*号的或流行病学史询问发现您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
 
 
4.聚集性发病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三住院患儿及陪护管理
 
1.入院时请您配合医护人员认真做好流调工作,提供详细的身份信息,您和宝宝均需提供有效的72小时内互认机构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病区。
 
2.住院期间要固定陪护。6岁以内宝宝2名陪护,6岁以上宝宝1名陪护。
 
3.病区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请您使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慰问及陪伴。 
 
4.患儿及陪护人员除外出检查外,不得离开病区。一日三餐,有专人帮助定购及派送。外出检查在规定路线及范围内进行。
 
5.请您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随意走动、不相互串病室等。
 
6.请您配合健康监测,如出现了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告知我们。
 
 
对孩子的爱,不仅仅体现在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物质条件,重要的是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我们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请您对我们多一份理解和信任,我们愿用美好心灵和精湛技术呵护每一位患儿,用我们的真心为您送去一丝温暖。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护患儿的身心健康!
 
 
预约挂号
 
一、现场预约,请到一楼预约诊疗服务台,登录患儿信息,就诊当日到预约诊疗服务台领取预约凭条,到挂号室付费挂号,到相应的诊室就诊、检查。
 
二、预约电话:89332088(工作日8:00-16:00;周末及节假日8:00-11:30)
 
       咨询电话:89332088(工作日8:00-16:00;周末及节假日8:00-11:30)
 
8933200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预约需要最少提前1天。
 
三、进入长春市网上预约挂号平台,点击长春信息港、点击预约挂号、点击相应专家预约、点击相应科室、点击儿童医院、填写患儿基本信息(星号是必填项)、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产生流水号,凭流水号换取就诊凭条,到挂号室付费挂号,到相应的诊室就诊、检查。
 
四、手机微信公众号预约
 
 
就诊须知
门诊服务时间
 
1.急诊就诊时间(急诊内科、急诊外科、眼耳鼻喉科):全年24小时开诊
 
2.门诊就诊时间:8:00---16:00
 
3.内科门诊晚间咨询:15:30—19:30
 
4.皮肤科:  8:00---19:30   
 
5.口腔科: 8:00---19:30
 
治疗须知
 
医生开出医嘱后,家长即可前往收费处缴款(也可以在各楼层的自助机上缴费,请保管好自助机打印的缴费凭条),然后在二楼药房取药或到相关科室取药,到相应检查科室进行治疗。如果孩子需要静脉输液,请直接到急诊或四楼(静点中心)输液。 
 
温馨提醒: 静脉输液时请家长不要带患儿离开静点区域,利于病情观察,防止意外发生。
 
就诊须知
 
1、感谢您选择了长春市儿童医院,门诊设有导诊护士,您在就诊中遇到困难和不便,请随时向导诊护士咨询,她们会尽力帮助您解决。
 
2、就诊前首先填写门急诊病历本(首页的前三行需填写齐全),然后到预诊台预诊,持预诊票到挂号室建立就诊卡、挂号。挂号后到相应诊室就诊,要求就诊一科一挂号,门急诊病历本上有您就诊的病情记录,请您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后果自负。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挂号当日有效。
 
3、就诊卡内有您就诊的相关诊疗信息请妥善保管,有效期可至18周岁。
 
4、就诊后您可持就诊卡到收款处缴费,交款收据是交费的凭证请您保管好,然后到相关的医技科室检查,您在领取各种检查结果时请出示以便查找。
 
5、家长应在就诊当时对于所记载相关的内容详细阅读。药品属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6、对于居住在长春市且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人员的子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残疾证、五保户证),在本院就医可享受七免十九减政策,接待部门设在综合门诊楼七楼医教部(712室)。
 
7、如您就诊中出现疑问,请您咨询门诊办公室,相关人员会给您满意答复
 
温馨提醒: 孩子患病,家长心情都会非常着急,总希望在第一时间请医生诊断,而客观现实是,每一个“第一”到了医院就只能排队,永远只有一个“第一”。
 
但以下情况,可以提前看病: 
 
1.新生儿病人(指出生28天以内的小婴儿 )。
 
2.高热患者,测量体温39.5度以上患儿。
 
3.如果有中毒、抽搐、严重腹泻、意识不清等急危重、意外伤害等情况应立即前往急诊科就诊(先抢救后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