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须知
我院皮肤科、神经内科、妇产科、生殖医学科全面实行全预约分时段就诊, 微信公众号可预约1-7天号源,每日下午17:00开放第7天的号源。专家号15分钟、普通号30分钟为一个预约时段,请您选择合适的时段进行预约就诊。我院挂号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
如遇任何预约挂号问题,请联系医院预约服务管理中心,致电027-85332222。
1、 实名制:我院严格实行实名制就诊,预约时需提供患者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等。预约的就诊人与实际看病的就诊人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以免影响医生接诊!
2、 报到就诊:预约成功后,您会收到微信和短信的通知提醒。为了不影响您的就诊,请凭就诊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儿童带户口本)及您收到的【预约信息】,请您务必在预约就诊时段前15分钟到我院候诊区分诊台或自助机报到,此号仅在预约当天就诊时段内有效,逾期将被作废,需重新预约。
3、取消预约:若不能按约就诊,请在就诊时段前1个小时之前取消预约,挂号费将返回到您的支付账户。
4、爽约处理:迟到、不来或连续3次取消预约的行为将视为爽约,累积3次爽约将记入个人就诊诚信记录,3个月内不能进行互联网预约挂号!
5、停诊:若遇专家紧急停诊,我们将以短信或微信消息推送的形式告知您,预约订单自动取消,挂号费将返回到您的支付账户。您可联系预约服务管理中心027-85332222,我们将优先安排再次预约或替诊专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6.口腔科就诊需提供7天内核酸及抗体检查结果
来院前准备
1、初诊病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无身份证的儿童请携带本人户口本)。
2、携带相关就医病历及检查结果。
3、为方便快捷就医,复诊病人请妥善保存并携带就诊卡(遗失的可凭相关证件到大厅办卡点补办条形码)。
4、由于各地政策不一,外地医保病人来我院就诊请提前在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异地报销流程。
预约挂号就诊流程
1、除现场及诊间预约外,其余方式预约成功后预约信息以短信(电话及网络预约)、微信消息(手机应用)等形式告知患者;就诊当天,病人持就诊卡(凭身份证办理)到门诊二楼自助服务区取号。 初诊病人凭本人身份证(14岁以下凭户口本)办理就诊卡后取号。
2、现场及诊间预约在预约缴费时即取得挂号单,病人当天按时到达候诊区。
3、候诊区候诊,等候叫号。
4、诊室就诊。
预约挂号注意事项
1、请实名制预约及就诊。否则,医生有权拒绝接诊。
2、所有预约方式均免收预约服务手续费。
3、电话、网络、手机应用预约成功后,因病人自身原因欲放弃预约的,应在就诊前一天16:00之前,按预约方式完成退订手续,所扣挂号诊疗费将按预约扣费路径原路返还。逾期不予办理。
4、诊间和现场预约成功后,因病人自身原因欲放弃预约的,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挂号单据于就诊前一天16:00之前到预约现场办理退号手续,不接受电话通知,无单据不予受理。
5、就诊当天现场取号时间:上午号源:7:00—11:00;下午号源:7:00—17:00
超过规定时间,患者无法完成取号,系统自动作废号处理。
6、由于院方原因出现专家停诊,通知会在就诊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短信或微信形式告知患者,所扣挂号诊疗费将按预约扣费路径原路返还
等候就诊
1、拿到号条,请前往就诊科室,请分诊台护士分诊,等待叫号或看分诊台旁边的大屏幕。
2、门诊医生会按号顺序叫号(以防重名带来的困扰,请您仔细核对就诊科室,或专家姓名)。
取结果后找医生确诊
1、取好当天可取的结果后,去原诊室找自己的门诊医生。
2、认真听取医生建议,及用药、注意事项。
3、请拿好医生开具的医嘱单去门诊缴费取药。
武汉市医保
我院咨询及事务办理地点:
为方便病人,门诊大楼一楼病员服务中心设专柜,集中接待各类医保、农合咨询及办理相关事务。
一、武汉市医保
1、我院为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武汉市(含新城区)医保病人均可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即时结算。
2、武汉市医保病人持医保卡到门诊一楼自助区办理就诊卡,缴费时主动出示医保卡。住院病人持医保卡、住院证到门诊大楼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因特殊原因未使用医保卡办理入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依次到收治病区、病员服务中心、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医保补充登记手续。注意: 超过3个工作日未完成的,此次住院将无法转为医保结算。
4、武汉市医保中心地址:国创大厦1-4层(唐家墩菱角湖万达广场对面);
咨询电话:59598555。
二、武汉市新农合
1、武汉市新农合病人入院前须在当地经办机构完成电子转诊审批手续;无手续直接入院的病人,可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转诊审批手续,否则无法在我院直补报销。
2、已办理电子转诊手续的病人,凭农合卡到门诊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登记身份;出院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农合卡复印件、出院记录到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结算。
三、湖北省医保(湖北省新农合)
1、湖北省医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住院就医需即时结报的,应经当地审批并办理电子转诊(新农合病人须开具转诊单)后,持身份证原件到门诊病员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审核。上述流程必须在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产生的住院费用将无法正常报销。
2、经审核后,病人凭省医保(新农合)病人身份信息卡到门诊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完成身份登记,并在出院结算时携带出院记录到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
四、外省医保、农合
1、请先在当地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出院结算后,携带转诊单或审批表到门诊病员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审核、登记、盖章。
2、回当地报销须携带以下资料:
(1)结账收据原件:住院结算处打印
(2)费用明细清单:自助清单打印机或住院结算处打印
(3)出院记录:医生签写,门诊病员服务中心盖章
(4)住院病历复印:门诊一楼病案文印室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