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挂号须知
一、预约诊疗实行实名制预约,患者必须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如身份信息和就诊人不符,医院有权拒绝看诊。
二、可约号源:我院号源100%开放预约,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可预约三天之内的号源,每位病友同一科室同一班次不能重复预约。
三、其他预约方式:
1、微信预约:关注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
2、电话预约:58214922、58214832;南院区:58652675
3、现场预约:门诊大厅一楼挂号室对面窗口
4、自助预约:门诊各楼层自助机
四、取号方式:请患者在预约时间段之前,凭身份证原件或健康卡到门诊各楼层自助机或挂号窗口缴费取号后到指定候诊区按序候诊,过时预约号源自动作废。
五、取消预约:预约成功后若不就诊,请至少提前半天取消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号者,视为自动放弃预约,并记爽约一次,无故爽约将影响您的信誉。
六、健康卡或身份证上留存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以免影响接收短信通知。如需更改,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门诊挂号窗口或致电58214922/58214832经核对原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无误后予以更新。
七、所预约的医师有停换诊可能,敬请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医院相关通知。
八、来院就诊前,病友和陪人均需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湘潭市中心医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就诊须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湘潭市中心医院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现将我院就诊须知公告如下:
一、门诊就诊
1、疫情期间,我院实行全实名预约诊疗,如预约信息与就诊信息不符,我院将不予接诊,如有疑问,请阅读“预约须知”,或致电预约服务专线58214922。
2、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健康码、行程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近期旅居史、疫区人员接触史等流行病学信息,如有隐瞒可能会导致疫情播散,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候诊、缴费等待时自觉保持“一米线”间距,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
3、如您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或具备新冠肺炎十大临床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表现之一,成人请先到发热门诊(原2号磁共振楼)完成新冠核酸检测,儿童患者到儿童诊疗中心10楼儿童发热门诊完成新冠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明确后方可至相应专家门诊就诊。
4、绿码无流行病学史或无十大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可正常就诊,黄码无症状人员且无流行病学史者凭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门诊就诊。
二、住院和陪护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绿码且无流行病学史或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择期住院的黄码患者,原则上应待健康码转绿后再办住院;限期住院或急诊入院的黄码患者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入住应急隔离病房,完善核酸检测“三天两检”,经院内专家会诊排除新冠后可解除隔离。
3、为避免交叉感染,医院实施严格的门禁管理,谢绝探视。
4、病房实行“一患一固定陪护”,且陪护人员须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省外健康码则同时出示行程码、接受流行病学史问询等,患者及陪护凭腕带或陪护证进出。
5、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串病房、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
三、核酸检测
来院做核酸检测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省外健康码则同时出示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询问和体温测量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应采样点采样。
四、疫苗接种
为了让市民朋友更加快地接种疫苗,我院目前已开放雨湖区(原市疾控中心综合楼)、岳塘区(中心医院南院区3号楼一楼)两个新冠疫苗方舱接种点。本院疫苗接种点实行预约接种制度,请需要接种且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务必提前关注“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疫苗接种点将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进行接种。请前往接种前佩戴好口罩、准备身份证原件、确保健康码绿码,黄码人员暂缓接种。接种咨询电话:0731-582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