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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app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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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0:00更新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6:00更新
 
1、预约周期:六周
 
2、取消时限:就诊日零点
 
3、 如预约上午班次是下午时间段,或下午班次是上午时间段,请具体以短信提示时间取号就诊。
 
4、复诊患者必须按复诊填写卡号预约。预约时所登记的就诊卡号,必须是就诊当日所使用的磁卡卡号。如信息不一致,则会造成挂号当日无法正常挂号。
 
5、若订单详情科室与短信不一致,请以短信为准
 
 
上海市中医医院就诊须知
 
上海市中医医院微信服务号“上海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以下简称“互联网医院”)为我院官方线上服务平台,可提供线上预约门诊,门诊挂号,门诊缴费,线上复诊,查询报告,电子票据,预约体检,申请病案复印,办理电子陪护证等多项便捷服务。欢迎广大患者和家属注册使用。建议患者就诊前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您保持联系手机畅通,便于收到我院相关信息的提醒。为保证您顺利预约、挂号及就诊,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就诊须知,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我院门诊时间:
 
周一到周六8:00-11:30,13:00-17:00(挂号时间6:30-16:45),周日8:00-11:30(挂号时间7:45-11:15)。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为24小时开放。目前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周一-周日全天(芷江中路院区)。
 
注意事项:
 
1注册完成后,如为本市医保患者,可在互联网医院个人中心里完成自助“首诊建档”,完善个人信息,确认本人医保卡设置为默认卡。如为自费患者,身份证认证后,即自动产生电子就诊卡。异地医保和本市大病医保等特殊医保患者暂只可预约门诊号,需在就诊当日在挂号收费窗口完成取号。
 
2.互联网医院提供我院专家6周内预约挂号。每日6:00开放预约号源。当日上午预约号源的挂号截止时间为11:15,下午号源挂号截止时间为16:45。一个月内预约同一个专家或者科室的次数不得超过8次(含预约后取消和预约后未就诊号源)。
 
3.取消预约需提前至少一天,通过原预约途径取消预约。当日取消预约后不得再次预约该科室或者专家预约号源。预约未取号视为爽约一次,当年累计爽约次数超过3次,将暂停该患者预约功能。
 
4.自费初诊患者请到服务台书写病历本信息,以便挂号时使用,复诊患者请带好病历本和就诊卡。
 
5.医保患者就诊时请出示个人医保病历本、医保卡。
 
6.实名制就诊:预约和挂号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或监护人的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7.领取精方和麻醉药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二代医保卡和刷脸验证,如需代领药品,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和就诊人医保卡。
 
8.成功获得门诊预约号源的患者请在就诊当天预约时间段前及时完成挂号支付,避免超时无法支付。
 
友情提示:
 
①体温超过37.3℃的患者应主动告知,并按照流程到发热门诊就诊。
 
2建议就诊前通过官微、自助机、诊间、电话、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提前预约,预约不产生费用,请按照预约时间段来院挂号就诊。
 
③请在进入院区前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接受工作人员检验,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
 
4排队挂号、付费、就诊和候药请保持安全距离。
 
⑤如未就诊需退专家号可先由该专家签字确认后,到门急诊办公室盖章后到收费处退费。
 
6发票为电子发票,如需要可扫导诊单上二维码获取,或在一楼自助打印发票。
 
 
住院: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 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保证您住院期间的治疗及护理,在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因擅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医院将作自动出院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验(空腹抽血)、心电图、胸片、超声、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
 
六、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请、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商量,并获得书面许可。
 
七、膳食:我院提供膳食。
 
八、楼面有自动开水器,您可以随时取用。请注意安全,防止烫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由护工帮助打开水。
 
九、每周更换被服一次,如有特殊原因(手术当日、术后床单被污染等)可随时更换。
 
十、住院患者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
 
十一、保持病室内清洁、安静,按照病房的要求,在护士的指导下,保证床单位整齐。床下勿摆放多余物品,储物柜及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有序。请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十二、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十三、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十四、为保证病房安全,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不可自带陪人床,消防设施请不要随意挪动,发生火灾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十五、患者出院后如需复印检查检验资料,请直接找主管医生办理。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请于出院一星期后到病史室办理。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证件。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要认真阅知,并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