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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电话:64387250

入院须知

院方告知:

1. 因我院床位有限,等待住院的患者较多,故接到入院通知的患者应按住院处通知的时间准时来我院办理入院手续,过时将不予留床。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本人必须到场。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有监护人(或委托人)陪同,协助患者办理。登记入院有效期为2周,在此期间若病情变化,请随时来院就诊。

2.  除非特殊情况,我院办理入院手续时间为上午8:00---12: 00,下午1: 30---4: 30

3.  自费患者预交住院费9000元;退休医保2000元;在职医保3000元;失业、无业、居民及城镇医保4500元;特需病房20000元(均含伙食费1000元,不含自费药品费用,此费用另行交纳)。

4. 住院病人可携带进入病房的物品:

1)洗换衣服、内衣、短袜、棉毛衫(冬季需要毛衣、毛裤或薄棉衣裤、棉背心或羽绒背心)。裤带一律用松紧带。住开放病房的患者可以自带外衣裤,但要遵守病房的规章制度。

2)塑料拖鞋(冬季需要棉拖鞋)、布鞋,塑料脸盆,两块小方巾,洗漱用具(塑料杯,牙刷,牙膏,洗发液,肥皂、香皂等)、护肤品(不能用玻璃瓶装)


3)学习用品:书籍、笔记本、信纸信封、圆珠笔等


4)副食品:水果、点心,副食等,但应交由护士统一保管。


5)烟:我院为无烟医院。带入病房的烟应交给护士统一保管,每天7支,在规定地点和时间使用。

6)肝功能检查小三阳的患者需自带餐具。


5.  办理出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 。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刷卡者必须带回银行卡及签单,以便退费,否则无法办理。

6.  办理入院手续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患者身份证、医保卡;

2)监护人(或委托人)身份证。由单位、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办理的,应出示身份证或警官证。

3)如由委托人办理非自愿住院治疗手续,须出具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4)已经在门诊签署完备的相关入院通知书和知情同意书。

7.  少儿患者入院需凭入院通知书到学校开具保险单,并到患者所在区中心医院或地段医院转诊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8.  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症状仍难以控制或无法完全控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

9. 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急性肌张力增高、震颤、静坐不能、难以逆转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粒细胞减少、以及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系统的不良反应;电抽搐治疗可能产生骨折、呼吸抑制等并发症。

10. 患者住院期间如需生活照顾,由院方告知监护人,陪护人员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11. 精神障碍患者因受到精神症状影响,可能会有突发的消极自杀、冲动伤人等行为,出于安全考虑,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采取必要的约束、隔离、陪护等保护性措施。在实施保护性约束等措施时,患者可能会因不合作而致扭伤、挫伤、骨折等意外情况。精神障碍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甚至死亡或致他人死亡等意外情况。

12.  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院情况。院方将立即寻找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积极参与寻找,发现后立即通知院方并协助将其送回。自愿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期间擅自离院的,视作自动出院。

13.  鉴于部分患者精神症状的产生可能与近年来流传较为广泛的精神活性物质有关。在患者首次入院之前,将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如发现有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实验室证据,建议去本院闵行院区戒毒门诊就诊。如监护人拒绝进行相关检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对院方的转科治疗要求提出异议。

14.  对于非自愿入院患者,医院视本次陪送精神障碍患者入院者为承担其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并由其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事务;若有变更或委托他人,应向医院出具书面文件,并携受托人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患方权益:

1.  患方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及治疗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需了解,可向病房床位医师或主治医师询问。

2. 氯氮平、卡马西平等特殊药物首次使用前及无抽搐电休克(MECT)、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等特殊治疗前须由患者监护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患方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3.  如需了解患者住院期间费用情况,可至医院住院财务窗口索取明细账单。


4.  如需出具疾病证明或复印病史,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至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5. 保护患方隐私,未经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院方不得对外公开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是,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如患方隐瞒病史或未能提供真实个人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 患者监护人主动要求出院,但医师评估后认为不符合出院标准的,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患者出院后的一切责任。


患方义务:

1.  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物,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陪护或转院建议时,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患者的陪护或转院工作。3个月为住院最长期限。如需接受康复和长期住院治疗的患者,建议转至康复医院或我院协作病房,监护人应予配合。

3.  精神障碍的治疗目标是让患者回归社会。经医师评估,患者可以出院时,监护人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来院办理出院手续。如果监护人拒绝接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出院,将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医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让具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自己办理出院;或者由医院将患者送回家中,往返车费及护送人员工时费等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支付。

4.  探望者需遵守医院相关探视制度,禁止以下物品带入病房:1)尖锐物品:如各种刀具、利器、钥匙、玻璃制品或铁器制品等。2)长条物品:如绳索、围巾等。3)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家用电器、各类酒等。4)贵重物品:如现金、存折、手机、手表、首饰、电脑、证件等。5)各种药品,包括中药、中成药和西药。

   每周固定会见家属的时间是星期二至星期日下午3:00---4:30。任何药品如果患者需要使用均需主管医师同意并开具医嘱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会见时给患者留下的物品应经过工作人员检查和登记,且不得在非会见时间给患者递送未经检查的物品。因私带危险品导致不良后果的,病人及家属(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贵重物品在医院内丢失,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  监护人在会客时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师或护士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6.  患方不得向医生送“红包”或“变相红包”。如有医生暗示或索要“红包”,患方应及时向医院反映。

7.  因本院为无烟医院,封闭病房住院患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吸烟。开放病房住院患者必须到住院楼外的专设吸烟区或医院外吸烟,楼内任何地点不得吸烟。患者住院后如违反此规定,医护人员将给予提醒和警告。对屡次违反禁烟规定者,医院将与其终止治疗协议,为其办理自动出院手续。

8.  法定监护人或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住院费用。如发生欠费,接院方通知后,监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补交或办理结账出院手续。

9.  为便于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自愿入院患者入院时应由他人陪同,并协助办理入院手续。陪同人的身份院方无权确认。


入院流程

   一、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入院申请单,由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陪同患者,带好患者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到入院室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病员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写:

   1. 入院单

   2. 入院申请单

   3. 入院须知签字

   4. 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

   如为老年病人还须填写:老年病人住院监护人(家属)知情同意书签字。

   三、交付住院押金

   1. 在职医保押金:2600元

   2. 退休医保押金:1600元

   3. 自费病人押金:5600元

   4. 个体医保押金:4100元(住院前凭住院单到医保局开通住院医保卡)

   5. 儿童医疗互助基金:3100元(住院时带好上海市中小学婴幼儿互助基金住院证明单及各区医院证明转诊证明)。

   6. 离休干部:出具就诊红卡、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同意住院单。

   四、交付社保卡(必须交医疗保险金)

   五、特需病房和老年病房因治疗管理需要及床位限制,需病房医生来筛选符合特需病房和老年病人管理和治疗病员。如不能及时入院,先登记,有床位后通知再来住院。

   特需病房押金:四人间:10000元      单人间:20000元

   六、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由入院室工作人员陪同病人及家属一起进入病室。


介绍:

一、 缘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35年,前身为上海普慈疗养院,院址位于上海市西南郊区(现闵行区),由慈善家陆伯鸿集资建设,属教会管理,是当时远东最大、设备最完善的精神科专科医院之一。医院占地约10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二、 发展 

几十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已成为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治疗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全国规模最大、业务种类最全、领衔学科最多的精神卫生机构。2006年5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地处宛平南路600号;闵行院区地处沪闵路3210号。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中心同时也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

三、 医疗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科室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儿童青少年及老年期精神障碍、神经症性障碍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及药物依赖患者。中心设有普通精神科以及老年、康复、临床心理、儿少、传染、自愿戒毒等临床科室。核定床位1878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2149张。

位于零陵路604号的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主要为各类心理障碍患者及受心理困扰的来询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开展多种心理治疗。“上海市心理健康热线(64383562)”,是上海市最早设立的热线电话之一。从2008年12月起,与“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上海)”合并为“上海市心理援助热线(上海12320-5)”,继续为上海市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

四、 科教 

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3月,设有药物依赖、生化、遗传、神经电生理、脑电影像、心理测量、临床流行病学、儿少行为、心理咨询与治疗、司法精神医学、精神护理、危机干预等14个研究室,主要从事精神医学的临床应用研究。近十余年来,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局级科研成果奖共23项。目前作为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有:上海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老年精神医学、预防精神医学。

中心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拥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硕士点、博士后工作站,心理学硕士点。同时也是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心理学教学研究与实践基地。作为WHO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之一,与世界各国的精神医学界进行着广泛的学术交流及科研合作。

受卫生部委托,中心每年举办全国精神科医师、护理进修班和研修班等继续教育项目,培养了大批精神科医疗、护理骨干。心理咨询与治疗培训中心为全国各地培训高质量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已形成独特的品牌。自2009年起,中心成为上海市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五、 文化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严谨的医疗作风、优质的全面服务和精湛的专业技术赢得国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连续十一届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多次荣获卫生部、卫生局文明单位,以及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上海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上海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上海市妇女工作优秀品牌、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卫生局“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价值

团结 奉献 勤奋 创新

使命

提供科学、完善、人性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大众生命质量的全面提高

目标

创建亚洲一流、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化精神卫生机构,满足大众精神健康需求


推荐科室:

院级重点学科:生物精神病学

项目负责人:李春波主任

生物精神病学学科的载体是上海精神卫生研究所,研究所以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主导思想,是国内知名的专科研究机构。相关研究室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如遗传室成立以来,率先在国内展开了Alzheimer病遗传学病因的研究,生化室成立以来开展了5-HIAA的生化检验,同时展开了尿中氨基酸纸上色谱分析。这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在国内精神医学界有较大的影响。目前研究所承担或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73、863等课题的研究,获得了较好的成果,于2008年列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级重点学科。


院级重点学科:临床心理学

项目负责人:肖泽萍主任

本项目依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心在国内精神卫生机构率先开设心身科开放病房,是目前国内开展项目最齐全的心理障碍诊疗基地。2001年以来开展了强迫症发病机制研究、分离性身份障碍和幼年虐待及Schneider一级症状之间关系研究,心理咨询师标准化培训与焦虑障碍的心理治疗疗效评估等系列研究;翻译和引进了大量的精神科专业书籍,在国内最早开展儿童青少年行为问题、情绪问题、发育性障碍和精神疾病的遗传、药物治疗、心理干预、康复等研究。同时,本研究方向建成国内心理治疗培训项目最全、师资最雄厚、培训规模最大的培训基地,2001年以来已举办各类培训项目48项,心理咨询师培训班10期。该研究方向于2008年列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级重点学科。


专家:

科室     医生


神经内科     王立伟 江开达 陈兴时

精神心理科     张冰 徐勇 王振 肖泽萍 蒋文晖 陈珏 张晨 吴敏 洪武 李妍 吴志国 薛丽燕 苏晖 陈维珺 凌政 黄玉仙 童静娴 张新凯 严和骏 赵敏 王祖承 吴文源 周天骍 蔡亦蕴 刘强 葛旭峰 邵春红 胡瑶 苏亮 陈涵 骆艳丽 王兰兰 沙蓉 朱振华 武春艳 俞俊翰 刘晓华 邵阳 范青 朱俊娟 戴云飞 樊晔 董静娴 陈文红 梁建华 蔡军 陈俊 吴艳茹 施伟 周康 王晓敏 曹岚 沈一峰 王涛 陈晗晖 周龙标 张明岛 李樱 潘令仪 余一旻 忻珏陈 胡莺燕 陈美娟 宋立升 乔颖 项志清 褚索宇 彭代辉 徐一峰 张婷婷 张毅 王慧芳 李霞 邓红玉 谢斌 李朝 王继军 陆光华 南达元 王勇 盛建华 何燕玲 方贻儒 倪晓东 陈斌 季建林 张婕文 李春波 吴彦 熊祥玉 施慎逊 陆峥 章连生 张玉麟 黄继忠 陆明康 高之旭 冯明德 颜文伟 陈维梅 肖世富 王义方 王飚 王善澄 张良栋 王志阳 王静华 张永华 杨晓敏 陶明毅 朱丽萍 张选红 唐文忠 李华芳 易正辉 郑瞻培 徐声汉 杨献红 朱紫青 许昌麟 左赛 徐鹤定 薛海波 何怡发 李冠军 诸索宇 薛振康 李飞 卞茜 万艳琼 焦玉梅 龙彬 吴晓波 沈阿珍 吴国君 钱得胜 刘帼芳 邬烈铭 刘登堂 翁巍骏 王定省 徐彬秀 陈三星 王士清 翁史旻 方雍生 卢卫红 何永光 方华 韩孝龙 董力力 郭珍 项态清 顾根明 马金芸 沈晓玲 杜江 殷美丽 陈建新 沈婷 雄祥玉 陈海莹 沈莉莉 白艳乐 闻晖 许烨勍 刘福根 田涛 孙海明 徐韬园 梅轶 宋振华 宋长春 朱为冰 苑成梅 薛正康 应颖 盛尤荣 潘桂花 朱敏捷 周卉 袁训初

中西医结合科     胡德芳

心理咨询     王希达 高哲石 李晓波 何惠梅 张钟灵 陈景銮

脑电影像研究室     苏伟君 唐云翔 黄乐萍 谢玲 汤健 田国英

心身科     薛伟 张海音 朱益 乔屹 刘义兰 仇剑崟 万行军 邹政

中医科     姚培芬

老年科     郑德昌

儿童精神医学科     陈寿康 周琳琳 郭莲舫 杨卫敏 禹顺英 孙锦华 王存妹 唐慧琴 钱昀 赵志民 刘漪 范娟 程文红 杜亚松 徐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