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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就诊安全,有效分流就诊人群,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我院全面实行网上实名制预约挂号,全面停止现场挂号,3月6日开始每周五放下周7天预约号源;从3月15日起全面推行流行病学史调查承诺书一码通模式,引导患者错峰就诊,确保门急诊工作有序开展。
 
【预约途径】
 
1.微信预约
 
2.手机APP预约;               
 
3.电话预约
 
4.网站预约: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预约挂号网
 
咨询电话:为方便患者咨询,我院新开通了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咨询服务功能。中国移动拨打12580、中国联通拨打116114、中国电信拨打118114,即可进行非诊疗业务的咨询。我院咨询电话89550001上班时间继续提供咨询、预约服务。
 
【放号规则】 
 
   1.预约放号日期:3月6日开始每周五放下周7天预约号源
 
   2.预约放号时间:产科:产一科19:30,产二科20:30,产三科21:00, 其他科室:20:00
 
【门诊科室位置变更】
 
因疫情防控需求,调整部分门诊科室位置,望周知。
 
1.妇保科、皮肤科、乳腺科:现位置在门诊二楼南侧第一支妇科门诊诊区内。
 
2.新生儿科、心脏中心、普外科、泌外科、骨外科、神外科:现位置在门诊二楼北侧第一支儿内普通门诊诊区内。 
 
【实名制建卡】
 
★地点:自助机或楼层收费窗口办理
 
①成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提供证件号码,及本人电话号码
 
②儿童及老人:儿童或老人若无有效证件,可用儿童/老人姓名+监护人姓名、二代身份证和护照、电话号码。
 
③若已有预约号,请出示预约号办理就诊卡。
 
【温馨提醒】
 
①签到取号:提前1小时在自助机签到取号,取号时扣挂号费;未在预约截止时间签到取号,此预约号将作废。就诊顺序以挂号小票排队号为准。
 
②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时就诊请于预约就诊时间1小时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智能查询,进入预约记录,查询并取消预约,可取消所有渠道的预约信息。若不及时取消则视为爽约,累计2次爽约暂停预约挂号服务,40天后系统自动解锁。
 
③多次退号:为防止黄牛倒号,每位患者同一天、同一科室限预约1名医生,可退号1次,第二次退号将被暂停预约挂号服务,40天后系统自动解锁。
 
④实名制预约:预约号个人信息与就诊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预约,需重新挂号。
 
 儿童预约须用儿童就诊卡信息预约,用成人就诊卡信息给儿童预约后无法就诊。产科挂号仅限女性,用丈夫就诊卡预约后无法就诊。
 
⑤退挂号费:预约号若已在自助机上取号,则不予退号退费。
 
⑥被拉黑后40天系统自动解锁。被锁期间可通过诊间预约、电话预约(89550001)、自助机预约。
 
【智慧产科】
 
我院于2019年11月14日上线智慧产科系统,先建册,后就诊!请您按照新的就诊流程,网上预约、手机自助建册、签到取号、审核建册信息并生成二维码、持个人二维码采集血压等信息后等候就诊。
 
产科建档请咨询接诊医生。
 
【OGTT采血】                                              
 
为防止黄牛倒号,自8月26日起,我院OGTT采血实行一卡一号制,请大家持就诊卡进行刷卡取号,放号时间不变。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第一次办理)
 
(一)6个月以内办理所需资料:
 
母亲本人办理:
 
1.新生儿姓名(必须与上户口一致);
 
2.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
 
3.新生儿母亲住院号(产妇拿到结算单后)。
 
除母亲外 其他人办理
 
1.新生儿姓名(必须与上户口一致);
 
2.父母双方及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母亲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
 
4.新生儿母亲住院号(产妇拿到结算单后)。
 
注:
 
1.身份证过期、消磁者无法办理;
 
2. 请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正楷填写不得涂改;
 
3.母亲在住院部结算后方可办理。
 
4.港澳台居民在我院分娩可凭借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二)超过六个月办理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全本复印件;
 
2.一楼病案室复印母亲的分娩病例(盖病案室章);
 
3.父母情况说明一份,需写清楚新生儿出生信息(见分娩记录单);
 
4.同时提供六个月以内办理所需资料前来办理。
 
二、因父母亲证件为军官证的,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原件;
 
2.换发申请;
 
3.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军官证号与现在所更换的身份证号对应的信息为同一人的证明;
 
4.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孩子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分娩记录(自行到一楼病案室复印);
 
7.除母亲以外其他人来办理须携带母亲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
 
三、《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及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盖章生效,是报户口、上学、出国等重要证件。
 
2.《出生医学证明》由领证人本人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
 
3.《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改名请咨询户口登记机关;
 
4.《出生医学证明》请勿塑封或长期接触塑料制品;
 
5.《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不得私自裁切;
 
6.《出生医学证明》不得随意涂改污;
 
7.《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仅限于我院1996年后出生的新生儿。
 
四、办理地点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曲江院区 三楼儿童保健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89550098(咨询时间:16:30--17:30)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居民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居民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