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网上挂号预约
安康市人民医院公众号app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无医保卡就诊患者扫二维码挂号缴费,免去排队等待时间,挂号、缴费、预约挂号手机操作无需排队等待。
 
首次使用步骤:
 
微信扫码→关注公注号→“医疗服务”→“绑定就诊卡”→ 填基本信息(每个手机可添加5个人信息如需添加其他家庭成员点击“个人中心”→“就诊卡管理”→“绑定就诊卡”→填写基本信息)→“挂号预约”→“今日挂号”或“预约挂号”
 
挂号、缴费步骤:
 
微信通讯录寻找“安康市人民医院掌上医院”公众号 → “医疗服务”→“选择就诊人”→“挂号预约”→“今日挂号”→ 选择就诊科室→确认支付→候诊区等待→ 医生开单后→“医疗服务”→“门诊缴费”选择缴费项目支付 →相应科室排队检查或药房取药
 
预约挂号步骤:
 
微信通讯录寻找“安康市人民医院掌上医院”公众号 → “医疗服务”→“选择就诊人”→“挂号预约”→“预约挂号”→选择就诊科室及专家→预约成功→当天支付→按预约时间就诊
 
微信挂号患者均可在微信实现缴费功能,无需在窗口排队等待。如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请联系门诊导医人员。
 
暂时用于自费患者,使用医保卡需排队
 
预约挂号提示
 
亲爱的患者朋友:
 
预约挂号使您看病更加方便。我院已开展微信、网络、电话、现场等多种途径的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挂号优先就诊具体操作如下:
 
一、微信预约流程:
 
微信扫码→关注公注号→“医疗服务”→“绑定就诊卡”→ 填基本信息(每个手机可添加5个人信息,如需添加其他家庭成员点击“个人中心” → “就诊卡管理”→“绑定就诊卡”→ 填写基本信息) →“挂号预约”→“预约挂号”→选择就诊科室及专家→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支付按预约时间就诊
 
二、电话预约流程:
 
拨打门诊导诊台预约咨询电话3368353 →咨询并预约挂号(三天内)→登记信息→当日携带预约相符身份证件→专用预约窗口换号→相应科室就诊
 
三、网络预约流程:
 
手机下载“i安康”APP
 
“i安康”预约挂号流程:
 
打开“i安康”APP选择预约挂号→选择“安康市人民医院”→选择科室→选择问诊医生和问诊时间确认收费→就诊时凭借确认短信到医院预约挂号窗口取号就诊
 
四、现场预约流程:
 
导诊台登记信息→确认日期及接诊医生→当日携带有效身份证在导医台确认信息→预约窗口取号就诊
 
五、预约挂号须知:
 
就诊当天微信预约患者确认支付后,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来院在相应候诊区等待叫号就诊;网络、现场或电话预约的患者凭有效证件提前15分钟到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核实身份,到预约挂号窗口取号。如需要退号在就诊前一天下午16:00前通过微信、网络或电话办理退号,患者如未退号又不来就诊,则视为违约,将影响您下次预约。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受托人∶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我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系安康铁路中心医院,是安康中心城市江北最大的一所综合性医院,具有多年优良传统,"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一贯的服务宗旨。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于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土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随时监督;在我院诊疗期间请您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质量进行监督;或者发生医疗纠纷,您可拨打院长热线(电话3368393)反映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市级医调办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我院在住院楼层护理部设立了意见簿,一楼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受托人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请您和受托人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咨询。
 
4.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号服,不要穿病号服外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您应在医院营养餐厅配餐。
 
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医嘱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定期复诊。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10.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11.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2.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14.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此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5.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
 
16.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场所卫生、保持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7.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转至其他医院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积极配合。
 
18.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9.请您不要打探、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20.我院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医院,承担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希望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