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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一、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患者就诊时需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
 
二、请3天内有发热以及14天内去过境外以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三、各类健康码人员的看诊注意事项:
 
(一)红码人员一律由专人陪送去发热门诊就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二)黄码人员如仅有核酸检测需求,请返回街道设置的临时采样点检测核酸;黄码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的,由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绿码人员需提前预约挂号,我院门诊已实行全预约制,非急诊患者请务必提前预约。
 
四、疫情期间,我院门诊实行全预约制和严格执行分时段就诊、限制人流的措施,门诊大厅不设人工挂号窗口(保留60岁以上老年人人工窗口),不提供现场挂号、不挂当天号、不加号,非急诊患者请务必提前预约,为减少人群聚集,请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报到就诊,请勿过早前往医院内候诊。
 
五、报到后进入诊室前,请到分诊台进行二次测温和“健康通行登记”(即扫描本院的穗康码标识),无分诊台的科室由接诊医生进行二次测温和“健康通行登记”。请提前准备好病历本记录体温。
 
六、来医院就诊时,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就医,未佩戴口罩谢绝进入诊疗区域;进入诊疗区域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和流行病学调查;在诊疗区域,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不可随意摘下和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需投入指定垃圾桶内。
 
 
微信挂号须知
 
1、呼吸科特别提示:儿科、呼研所小儿呼吸专科只接诊14岁及以下患儿,呼吸内科不接诊14岁及以下患儿。
 
2、门诊患者就诊时需携带的资料:自费患者需带身份证件、病历本;医保患者需带医保卡、身份证件、病历本以及门统、门慢、门特等相关待遇的审批凭证;公医患者需带公费医疗证、记账单、病历本。如果没有病历本,可到挂号处购买,填好病历首页后再就诊。
 
3、实名制管理:我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含当日挂号),添加就诊人不可超过10人,请您确保所添加就诊人信息的真实性,包括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及医院绑定就诊号,如患者就诊时,医院发现就诊患者与挂号患者信息不符,我院将对本次挂号视为无效。
 
4、号源管理:每天20:00发布最新号源,可预约未来8天内的号源。同一就诊人同一天同一个医生排班只可预约1次。预约成功后又取消预约(包括自助退号和窗口退号),一个月内累计满5次的,列入黑名单,90天内不再接受自助方式预约挂号。
 
5、手机挂号流程: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服务号→点击门诊服务→在线挂号→选择院区→选择科室→选择日期和医生→选择时段→选择就诊人(选择就诊人,或按要求填写资料增加就诊人,绑定诊疗卡)→选择费用类别→确认预约信息→支付诊查费→手机挂号成功→就诊人按就诊时间提前到医院报到就诊。
 
6、医保类别选择:广州医保患者挂号时,需选择医保的具体类别,有关选项的说明如下:
 
A.医保门统:已在我院办理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手续的广州市职工医保患者。
 
B.一类门特:已办理一类门特待遇审批手续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和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本次就诊为对应的一类门特病种。【原“医保门慢”对应此项(精神病门慢除外)】
 
C..二类门特:已在我院办理二类门特待遇审批手续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和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本次就诊为对应的二类门特病种。【原“医保门特”和原精神病门慢对应此项】
 
D.生育保险:怀孕满12周后在我院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的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本次就诊为产科或计划生育专科。
 
E.居民医保:已在我院办理普通门诊就医定点手续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
 
F.普通医保:没有在我院办理门特、门慢、门诊定点手续的广州市职工医保。
 
G.省直医保(普通门诊):享受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
 
H.省直医保(门特):享受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并办理了门特审批手续的人员。
 
I.市直医保(普通门诊):享受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
 
J.市直医保(一类门特):享受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并办理了一类门特审批手续的人员。
 
K.市直医保(二类门特):享受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并办理了二类门特审批手续的人员。
 
7、取号方式:自费患者和医保患者不需取号,直接报到就诊。公医患者第一次来本院就诊,请先按自费挂号再到挂号处登记公医信息并取号。非第一次就诊的公医患者请选择公医类别,挂号成功后免取号直接报到就诊。
 
8、报到方式:在距离医院200米范围内可使用官方微信报到,也可以凭门诊号到分诊台或自助机报到。请按照预约的就诊时段提前15分钟报到。
 
9、取消预约:如需取消预约,请于就诊日前一天的23:59前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费用将在3个工作日原路退回。在就诊日当天取消预约的,须于就诊时段开始前到挂号处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受理退号也不予退费。
 
10、费用支付:仅支持微信支付。医保患者和公费患者在我院挂号时全额预收诊查费,就诊后缴交门诊医药费时,医保或公医结算后退回诊查费中医保或公医记账的金额。
 
11、打印票据:如需要诊查费凭证,请到任一收费窗口打印。
 
 
微信就诊指南
 
一、关注我院微信服务号
 
二、绑定门诊号
 
1.操作步骤:点击门诊服务→绑定诊疗卡→新增就诊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家长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输入)→确认添加。
 
2.温馨提示:
 
(1)初诊患者可以在线建卡并绑定门诊号,复诊患者则自动获取最近使用过的门诊号并绑定。
 
(2)一个微信用户最多可以绑定10个门诊号。
 
三、在线挂号
 
1.操作步骤:点击门诊服务→在线挂号→选择院区→选择科室→选择日期和医生→选择时段→选择就诊人→选择费用类别→确认预约信息→支付诊查费→手机挂号成功。
 
2.温馨提示
 
(1)官方微信挂号需全额预收诊查费。
 
(2)自费、医保、非首次就诊公医患者挂号免取号,凭门诊号直接报到就诊。
 
四、预约退号
 
1.操作步骤:点击我的信息→订单查询→选择需要查询和退号的预约单。
 
2.温馨提示:
 
(1)就诊前取消预约:请于就诊前一日的23:59前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费用将在3个工作日原路退回;
 
(2)就诊当天取消预约:必须在预约的就诊时段前到挂号前台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受理退号也不予退费。
 
五、报到候诊
 
1.操作步骤:点击门诊服务→报到候诊→选择挂号记录→确定→排队候诊。
 
2.温馨提示:
 
(1)自费、医保、非首次就诊公医患者挂号免取号,凭门诊号直接报到就诊。
 
(2)患者在距离医院200米范围内,可以使用官方微信进行自助报到。
 
六、门诊缴费
 
1.操作步骤:点击门诊服务→门诊缴费→选择就诊记录→确认缴费→缴费成功。
 
2.温馨提示:
 
(1)门诊处方三日内有效,需在医生开单三日内交费。
 
(2)医保患者使用官方微信缴交门诊医药费,可结算医保待遇,医保患者在医院微信服务号绑定本人的社保卡后,可支付个人门诊费用。
 
(3)如需打印发票和费用清单请到人工收费窗口办理。门诊一、二楼自助设备提供打印费用清单服务。
 
(4)缴费成功后,凭处方和微信推送的信息到指定的药房和窗口取药。
 
七、检验检查
 
1.操作步骤:点击门诊服务→检验检查→选择就诊人→查阅相应结果
 
2.温馨提示:
 
(1)提供查询检验结果、检查报告功能。
 
(2)目前仅支持查询30天内的检验、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