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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人医院就诊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期国内局部地区疫情有所反弹,新冠肺炎全球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各项措施,保障病友、家属及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来我院所有人员温馨提示如下:
 
来院须知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均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医院内。在入口处配合检测体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如无智能手机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在入口处登记。
 
2、在门、急诊入口处的预检分诊处配合预检分诊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请主动如实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如有不实之处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您体温≥37.3℃,具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或出现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4、核酸检测
 
(1)发热患者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请前往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就诊后进行核酸采集。
 
(2)自愿检测流程:
 
门诊服务
 
1、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来院就诊者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分时段预约实名制就诊,按预约时间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就诊。
 
(1)公众号预约(24小时可预约)关注“梧州市工人医院”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进入预约挂号。
 
(2)电话预约(门诊时间可预约),预约电话:0774-2036883。
 
2、所有就诊人员,请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就诊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诊疗区域。所有门诊就诊人员请勿进入住院部就诊。
 
3、发热门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筛查。就地等待筛查结果,待检查检验结果为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住院及陪护探视须知
 
1、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需配合核酸检测,普通患者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可办理入院手续。危急重症患者急需住院救治的,同步快速完成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采样,暂时入住专科过渡病房。
 
2、患者住院期间谢绝探视,以免交叉感染,可采取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3、住院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确因病情需要陪护的,我院各病房实行“一患一固定陪护”,陪护人员需完成核酸检测阴性后,携带身份证在病区办理陪护证。陪护期间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
 
4、住院患者及陪护尽量不离开住院病区。确实需要离开,住院患者凭腕带进入住院病区。
 
【总院:陪人携带陪人证到住院东楼入口录入脸部信息后,可以通过人脸识别通行门禁;北山院区:陪人凭陪人证进入住院病区】。
 
5、特殊情况下探视,必须配合医护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温监测记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在规定探视时间进行探视,每次探视限一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敬请理解与支持我们!
 
医院开诊时间:
 
门诊(周一至周六)8:00-12:00、14:30-17:30开诊,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病友及病友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将享有获得与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相当的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享有知道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和相应的决定权;您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会获得尊重;您的病情和隐私权会受到医院保密;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医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担负着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在您住院期间,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随意进入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务人员垂询。
 
5、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7、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如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在住院期间,如果您住院押金不够,请您随时补办。
 
10、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1、请您不要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2、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3、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果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4、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15、如果您想要洗澡,请先询问您的主管医师根据您目前的病情是否能够洗澡,尤其是老年人和体弱者。为应免影响其他患者休,请您不要在其他患者睡觉时间洗澡。
 
16、为防止您滑倒、摔伤,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刷、楼道地面干燥,有水随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
 
17、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的一侧安放了床栏杆,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您或您家人的安全。
 
18、请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您的陪人及家属不应在病区沐浴 。
 
19、膳食:营养食堂为您设置了菜谱并放置在每个病区,您可以从菜谱上选择主菜及饭、粥或面食类。开展糖尿病、肾病等特色菜谱,每天由营养食堂派专人到病区办理。
 
送餐时间
 
本部    早上7:30    中午11:15      晚上16:45
 
分部    早上7:20    中午11:00      晚上16:30
 
探病时间:每天10:00-12:30,16:30-21:30。您的亲属及朋友享有探病的权利,但也应清楚了解在病人病情许可及不妨碍其他病人休息的情况下进行,才有助于康复。
 
20、医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决不能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更不能谩骂或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
 
投诉电话:2020160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 班外时间:13707748153(院总值班)
 
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