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网上挂号预约
浙江省儿保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app系统平台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请通过预约挂号就诊
 
一、我院专家号源100%,普通号源80%以上开放预约。
 
⒈预约挂号方式:
 
⑴手机预约:“浙大儿院”APP、“浙大儿院”微信服务号、“浙大儿院”小程序、“浙大儿院”支付宝服务窗。
 
⑵电话预约:114、12580、96365。
 
⑶网络预约:浙江省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登陆浙江在线网(.zjol..)或浙江生活365网( .96365.)。
 
①提供患儿真实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上有记录)详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②预约成功可获得8位预约号。
 
③凭预约号及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各收费窗口挂号。已经实名认证的患者无需带证件挂号。
 
④预约顺序号等同挂号序号,就诊时诊区签到后等待医生叫号就诊。
 
⑤注意事项:
 
(1)预约成功后患儿姓名、性别不能更改。
 
(2)预约挂号取号时间:上午就诊,当日10:00前,下午就诊,下午15:00前,逾期作放弃处理。
 
(3)病人爽约次数大于等于3次,不再享受免费预约服务。
 
⑷医生诊间预约
 
⑸医院自助机预约
 
⑹医院现场预约: 预约后请付费挂号取号。
 
2.提前预约时间:医师诊间预约,工作日可提前4周预约;平台、APP 、自助机及现场预约工作日提前1周预约,双休日普通号提前1周预约,专家号提前3天预约。
 
 
湖滨院区便民服务
 
一、门诊
 
1.门诊一楼服务台协助家长填写相关信息。为家长现场打印或寄存化验报告单
 
2.门诊各楼层设有“护佑童心”志愿者服务台,为病人解答各类就医疑问,指导患者就诊
 
3.门诊开展方便门诊,为只需开药的患儿家长提供方便
 
4.预约咨询服务处接受预约挂号咨询
 
5.各楼层设有开水间,提供饮用水
 
6.一楼设有自助取化验单机,方便患儿家长取化验报告单
 
7.门诊个楼层设自助机,可预约、挂号、付费等
 
8.一楼服务台免费提供针线、记录纸笔,老花眼镜、一次性口杯、发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
 
9.预检处、发热门诊备有轮椅、平车,为行动不便的患儿提供免费借用服务
 
10.双休日节假日开展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名医门诊,夜间开展特需门诊
 
二、住院
 
1.住院收费处旁边设有建设银行柜员机
 
2.日常用品小卖部
 
 
门诊挂号及就诊秩序的规定
 
一、门诊患儿应先挂号再就诊(危重抢救例外),急诊、抢救患儿优先挂号。
 
二、门诊患儿可直接到收费处挂号,也可预检咨询后挂号,挂急诊号必须先预检(危重抢救例外)。
 
三、预约专家门诊挂号必须凭患儿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实行实名挂号。
 
四、急诊24小时开放挂号,平诊提前30分钟挂号,挂号窗口应按需排班,避免排长队。
 
五、挂号后各科患儿(除传染科、肠道患者)凡有发热或怀疑有发热的患儿均应测温后再就诊。
 
六、服务台或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指导家长填写齐首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学校或幼儿园地址、家长姓名、门诊号码及联系电话等。
 
七、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
 
八、挂号凭证当日有效,再次就诊应重新挂号。
 
九、为防止“黄牛”倒号,医院特设立退号专窗实行实名退号。(滨江院区为11号收费窗口、湖滨院区为8号窗口)
 
十、门诊病历由患儿家长保管。
 
 
门诊预约挂号管理规定
 
一、专家、专科停诊,换诊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医院钉钉申请,并经门诊部主任审核。停诊信息实时通过短信通知患者。
 
二、除发生突发事件,已经预约的一周内门诊号不再停诊或换诊。
 
三、就诊前一天下午3点后不能取消第二天的预约挂号,严格按照预约挂号应急处理制度执行,只能换诊,不能停诊,对预约者必须逐个通知解释,取得家长谅解,原门诊的医师必须联系好同专业同职称的医师换诊并准时到岗。
 
 
挂号工作制度
 
一、门诊患儿应先挂号再就诊(危重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分科挂号(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门诊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复诊病员按原门诊号分科挂号。
 
四、复诊病员遗失原就诊病历者,按初诊病例处理。
 
五、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六、挂号就诊当日有效,再次复诊应重新挂号。
 
七、初诊、复诊病历,门诊各种检验、检查报告结果由患儿家长携带并妥善保管。
 
 
门诊开具诊断证明书规定
 
一、开疾病证明应在就诊后由家长向门诊医师提出,接诊医师如无异议,应详细书写电子病历,开具电子疾病诊断证明及治疗意见。
 
二、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门诊电子病历,打印电子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证明只作某种疾病证明,不能直接作计划生育用。
 
三、如为传染病,隔离期必须按符合每个疾病的规定。
 
四、补开证明,限开近期就诊患者,急性病一周内,慢性病一个月内,需以门诊病历为依据。
 
五、疾病证明书,全院统一,盖医院医疗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