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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妇院加强疫情防控,这里有一些重要的就医通知
 
( 为了防范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除急诊外,建议您预约挂号,按规定时间段到院就诊,尽量减少院内滞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挂号预约具体方式如下:
 
手机预约:微信公众号(浙大妇院)、APP(浙大妇院/浙里办/支付宝生活号);
 
在线平台:浙江在线、浙江健康导航;
 
电话预约:12580、114、96365;
 
以上预约时间:提前一周下午3点开放号源后即可预约
 
社区预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前9天下午3点开放号源即可预约
 
(了解更多就诊指南,点击这里回顾:
 
超实用贴丨浙大妇院挂号就医,看这一篇就够啦~欢迎收藏转发呦)
 
【温馨提示】
 
1、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信息,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按规定时间前来就诊,因故无法来院就诊的,请在就诊日0时前通过原途径自行取消预约。
 
2、来院请您务必科学佩戴口罩,坚持执行“一人一陪护”制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3、如您或家人遇到医疗健康问题,您也可以向浙大妇院互联网医院(小程序搜索“浙大妇院患者端”)发起在线问诊。
 
4、您和您的家属进入医院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院各个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医院每幢楼门口由工作人员检查健康码(无健康码的患者及家属需凭身份证并排除流行病学史)并测量体温。
 
①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为正常者可以进入院区。
 
②健康码为绿码,体温≥37.3°C,建议先去外院发热门诊就诊。
 
③健康码为红黄码者,一律由专人引导至“预检分诊留观处”进行处置。
 
5、就诊期间若您有以下情况请如实告知医生:
 
? 发热(37.5℃及以上)、干咳、发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以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
 
6、浙大妇院是妇产科专科医院,不设发热门诊,若您有发热(37.5℃及以上)、干咳、发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到就近的综合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首诊患者请至“就诊卡”界面“新建就诊卡”,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24小时内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请至“就诊卡”界面“绑定就诊卡”,即可使用相关功能。
复诊患者请至“就诊卡”界面“绑定就诊卡”,即可使用本微信各项功能。
 
当日挂号
 
1、挂号时间
 
挂上午号:7:00-11:30;挂下午号:7:00-16:30。
 
2、支付
 
因医保政策规定,目前当日挂号仅支持自费支付。
 
3、退号
 
目前仅支持医院人工窗口办理当日退号。
 
预约挂号
 
1.放号、取号规则 
 
每日15:00放号,可提前7日预约,每日24:00截止次日预约;
 
预约成功后,将有短信推送;
 
就诊日当天携带医保证历本或身份证,到医院自助机或挂号窗口按时取号(取号密码可前往“我的”- “预约挂号记录”查看)。
 
2、取消预约 
 
最迟取消预约时间:就诊日0:00之前(可在手机端进行);
 
3、关于黑名单说明 
 
未按时取号又未取消预约者视为爽约,三个月内达到3次爽约,将被列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能进行预约挂号。
 
温馨提示:  
 
1、如预约的专家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出诊,医院通常会安排同专科的同级或者以上级别专家替诊;
 
2、同一天同一时段同一科室/医生只能有一次预约记录(取消预约同一时段的科室或医生不能再次预约)。
 
3、请提前至医院等候就诊,请勿过号。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
 
400-848-1766
 
 
住院:
 
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环境,保证孕产妇和病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切身利益,各位入住医院的患者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住院应带物品
 
1、自备毛巾、牙刷、杯子等生活必需物品,热水瓶由医院提供。
 
2、本院或外院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等。
 
3、保管好住院"预收款"收据,以备出院结帐之用。
 
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注意维护病区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墙面上不随意涂划、张贴。如厕时要讲究卫生,用过的草纸应扔入污物桶,便后应放水冲洗。
 
2、注意保持病区安静,不准大声谈笑、哭闹、争吵。病区内禁止打扑克等聚众娱乐活动。
3、注意自身形象。语言文明、举止文明,病区内不得喝酒、赤膊,家属不能睡在病床上。有困难可找医护人员解决,有意见可提出或投诉。有纠纷时,不要采取过激行动,以免伤害医患关系。
 
三、自我安全防范工作
 
1、病人、产妇未经病区同意,不得在院外住宿,否则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病房大楼是院消防重点管理部位。禁火禁烟,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如酒精、香蕉水、鞭炮等带入病区,一经发现,院保卫部门将作扣留处理,消防报警电话:119。
 
3、要保管好金饰品、手机等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把大量现金带入病区,防止人、物分离而引起的失窃,丢失事件发生。
 
4、本院职工一律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病人有权拒绝非着装挂牌人员的各类医疗服务。此外,病人还应及时报告病区护士站前来查处。
 
病区探视制度
 
  为了维护医院病房大楼安静、舒适、安全的良好就医环境,维护住院病人、产妇的切身利益,本着既要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尽可能方便病人家属探视,照顾病人、产妇的原则,各位探视者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1、上午8:00至9:30的查房时间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的病员休息时间凭陪客证探视。
 
2、在查房、治疗、护理时间,陪客及探视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
 
3、探视人员在探视时不应大声谈笑嬉戏,不得在病房内发生争吵等妨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
 
4、探视人员要举止文明、衣冠整洁,不得在病房内洗澡、喝酒、吸烟及进行玩扑克牌活动。
5、为了保持病区卫生整洁,病区内不得带入猫狗、活禽等物品,以免惊吓病人和扰乱病区秩序。
 
6、为了保证病区消防安全,医院不允许探视者将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如酒精、香蕉水、鞭炮等带入病区,病房大楼系我院消防重点部位,实行禁火区域管理。望广大探视人员自觉遵守,禁烟、禁火。报警电话:119。
 
7、探视人员不要将大量现金带入病区,贵重物品如金饰品、手机等应注意自我保管,防止人物分离、失控而引起丢失、失窃。
 
8、医院谢绝怀抱婴幼儿进病房大楼,携带小孩的探视者在探视期间应管带好身边小孩。防止小孩乱跑、哭闹等影响病区秩序的行为发生。
 
9、各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经劝阻不听者,保安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规行为,维护好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