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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浙江医院就医须知
 
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实行预约诊疗
 
医院对除急诊、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实名就诊。
 
(1)可通过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浙里办、省预约平台及预约电话提前预约7天内号源。
 
(2)请您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在预约时段按时来院就诊。就诊时,做到“一人一诊”,诊室内不聚集。
 
(3)已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原预约途径取消预约。
 
(4)患者还可通过“浙江医院订阅号”进入浙江医院互联网医院就诊,并享受“云端续方,送药上门”服务。
 
2.请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卡”
 
进入医院前,请您和陪护人员进入医院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身份证),无“健康码”的患者请配合工作人员填好个人资料、流行病学调查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进入病房、诊室、治疗室前也需配合检查行程卡。红码或黄码患者,配合工作人员到相应诊室就诊。
 
3.配合防控筛查
 
根据政府发布疫情防控文件精神: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按照医院相关流程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3℃及以上);
 
(2)28天内有疫情高危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
 
(3)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
 
(4)周围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发病;
 
(5)有呼吸道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4.做好个人防护
 
(1)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咳嗽礼仪。
 
(2)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入口处的询问及体温测量,并按照医院指示标识,测量体温后,从规定的出入口有序进入和离开医院。
 
(3)建议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4)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灵隐院区暂不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患者可至浙江医院三墩院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或就近具有相应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住院及陪护
 
1.患者办理入院
 
新入院患者及陪护须持3天内有效核酸阴性报告(证明)办理入院。
 
2.陪客管理
 
(1)住院楼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
 
(2)患者住院期间,原则非必要不陪护,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实行“一患一固定陪护”,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陪护人员必须配合病区管理工作,规范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身份证),并提供入院前3天内有效核酸阴性报告(证明),病区审核资料通过后,生成电子陪护证。
 
(4)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不串访其他病房,不聚集聊天。
 
(5)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科室医务人员报告,并服从医院相关安排。
 
(6)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无符合要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者;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密接人员接触史者,均不得担任陪护。
 
3.探视管理
 
谢绝来院探视,特殊时期建议通过其他通讯及视频方式进行探视。
 
 
门急诊就诊须知
 
1.本院门诊周一至周六开放(午休时间随季节调整,请注意咨询),周日为方便门诊,急诊24小时接诊。
 
2.先挂号再看病,急、危、重症病人送至急诊科,医护人员评估病情危重情况决定是否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3.医院实行实名制诊疗,看病时务必携带门诊病历本和医保卡,自费病人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的手机号码。
 
4.门诊一楼大厅设有“专家专科介绍”及“专家门诊排班表”,也可通过医院网站或浙江省挂号网站查看专家及专科信息。
 
5.我院专家专科门诊、特需门诊及普通门诊均提供预约服务,鼓励预约诊疗,避免患者长时间候诊,病人可通过多种途径预约就诊和辅助检查(CT、磁共振、胃肠镜、B超等)。
 
6.门诊化验室上午7:30分开始接诊,除特殊检查项目外随到随抽,请保存好取取化验单的凭据,根据凭据上注明的时间取化验结果,门诊设有自助设备可自行打印报告单。
 
7.门诊设有“意见箱”,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批评、表扬、建议等),或到门诊办公室反映。凡涉及医务人员,请记下工作服务挂牌上面的姓名,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络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反馈。
 
8.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提供各种便民服务项目:提供一次性水杯、开水、针线、雨伞、老花镜、纸笔等,为有需要的患者代填病历本、代挂号服务,为行动不方便的病人提供轮椅,陪同有特殊困难的病人就诊、检查等,为外地患者邮寄化验单等。
 
9.门诊一楼大厅设有ATM自动取款机,二楼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预约、挂号、结算、查询等服务
 
 
浙江医院关于周六门诊服务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周六我院门诊正常开放的科室有: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高血压中心、老年病科、老干部门诊、外科、骨伤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内科、针灸科、理疗科、推拿科、B超、胃镜、心电图、放射科、西药房、中药房、医学检验科。
 
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
 
 
各项检查须知
 
CT检查须知
 
1.CT增强扫描检查前需禁食3小时;
 
2.如有过敏史和下列疾病请告知:甲亢、多发性骨髓瘤、高血压、糖尿病、心、肝、肾功能情况;
 
3.高血压病人需提前服药,并控制血压;
 
4.年老体弱者请家属陪同检查;
 
5.有心脏起搏器病人做冠脉造影前请先与起搏中心联系调试;
 
6.极少数病人静脉注射造影剂可能会发生过敏等意外情况,严重者甚至死亡。
 
磁共振检查须知
 
1.请按预约时间到达候检,逾时推迟检查敬请谅解;
 
2.年老体弱及儿童检查当日请家属陪同前来,必要时需协助运送病人;
 
3.有心脏起搏器植入、冠脉支架植入、金属关节置换术后、椎体钢板(针)术后患者等,禁止行磁共振检查;
 
4.尽量勿穿有金属纽扣衣裤或佩戴金属饰物,椎体检查者需去除金属托架内衣;
 
5.头颈部检查,请提前去除金属假牙、金属项链等物件;
 
6.检查腹、盆腔者请自带200ml牛奶或豆奶备用;
 
7.检查腰骶部盆腔等凡置有节育环者务必先去妇科取出节育环。
 
B超检查须知
 
1.肝胆脾胰肾B超:需空腹;
 
2.前列腺B超:检查前请憋尿;
 
3.妇科B超:未婚请憋尿检查,已婚需做腔内B超者请先排空尿液。
 
胃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禁食、禁饮8小时;
 
2.检查后禁食,禁饮2小时,当天饮食以温凉流质、半流质为宜;
 
3.检查后少数病人会出现咽痛、咽喉部异物感,请不要用力咳嗽,以免损伤咽喉部粘膜,若出现剧烈腹痛、大便颜色异常等情况,应立即来院就诊;
 
4.检查后一周到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取报告;
 
5.因故不检查者,请提前2天通知胃镜室,电话:0571-81595056。
 
肠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3天无渣饮食(稀饭、面条、鱼、蛋、肉末等可以吃,避免吃有纤维的蔬菜和西瓜、番茄等红色食物)。检查当日早餐禁食;
 
2.检查当日按医嘱提前服用复方聚乙醇电解质散2盒。具体服用方法:将2盒复方聚乙醇电解质散用2000ml温开水溶解,分次口服,第一次口服500-600ml,以后每隔15--20分钟口服200--250ml,直至服完。如遇服药期间腹胀可适当减少每次的服药量或间隔时间适当延长。服药期间尽量多走动;
 
3.服药后约一小时左右开始解大便,直至清水样便或黄色透明水样便时即可进行肠镜检查;
 
4.做无痛肠镜者请带:0.9%生理盐水250ml、咪达唑仑5mg、屈他维林40mg、氟吗西尼0.5mg至胃镜室(不做无痛肠镜者不用带药);
 
5.无痛肠镜检查病人必须由家属陪同,并携带以前的检查资料。凡有高血压、心、脑、肺、精神疾病和药物过敏史者,或服用阿司匹林、波利维等抗凝药物的病人,务必在检查前告知检查医生。服用高血压药的病人当天早上可以口服降压药;
 
6.检查结束后,如有明显腹痛、便血等,请及时来我院就诊。无痛肠镜检查病人检查结束后避免驾车、骑车。如未做肠镜下治疗者(如摘息肉)检查结束后,可照常进食;
 
7.检查后一周到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取报告;
 
8.因故不检查者,请提前2天通知胃镜室,电话:0571-81595056。
 
动态心电图检查须知
 
1.请患者按预约日期、时间,准时到达动态心电图室候检;
 
2.若因故不能按时前来,需提前至少1天通知动态心电图室,并重新预约检查时间;
 
3.检查日请穿棉质内外衣,勿穿化纤内外衣(如尼龙、腈纶、涤纶、的确凉等),以免静电干扰而影响检查结果;
 
4.检查前请清洗胸部皮肤保持洁净,以使电极粘着良好;
 
5.心电记录仪是高度精密仪器,请避免碰撞,严禁自行打开,不得任意移电极及其导线,不得将导线扎进裤带;
 
6.佩带记录仪时应避免接近强力电源、磁场及放射线(如X光)场所,避免使用电热褥,以免干扰仪器影响分析结果;
 
7.严防记录仪受潮,不得佩带记录仪洗澡、淋浴及游泳;避免过多出汗,以防电极脱落;
 
8.佩带期间若发现记录仪异常,请及时来院由医生处理,禁止自行按动仪器按钮;
 
9.请您按约定的时间准时返回动态心电图室卸机,不得自行拿下;
 
10.记录期间避免上肢过多活动或手臂高举过头。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打太极拳、广播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