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预约挂号流程
1、新用户注册
2、登录
3、搜索就诊医院、就诊时间和专家
4、预约成功
5、平台给手机用户发送确认短信
6、用户凭验证码、手机号到医院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上确认
7、领取预约挂号单
8、到相应楼层按序就诊
二、医生诊间预约挂号流程
1、本次就诊结束后患者如需复诊
2、医生点击复诊预约
3、预约成功
4、平台给手机用户发送确认短信
5、用户到医院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上确认
6、领取预约挂号单
7、到相应楼层按序就诊
三、服务台预约挂号流程
1、预约者到服务台
2、登记专家、专科及就诊时间
3、进入预约界面
4、确认预约专家、专科及就诊时间
5、告知预约者预约号及就诊当日须凭身份证、手机号到挂号窗口确认
6、领取预约挂号单
7、到相应楼层按序就诊
四、电话预约挂号流程
1、拨打医院电话:87083401、87651600(北部院区);服务热线:81890000、114、12580
2、进入预约界面
3、选择预约专家、专科及就诊时间
4、患者提供姓名、联系电话
5、告知预约者预约号及就诊当日须凭身份证、手机号到挂号窗口确认
6、领取预约挂号单
7、到相应楼层按序就诊
五、特需门诊电话预约挂号流程
1、拨打电话 87083455,87651600(北部院区)
2、选择预约专家及时间
3、患者提供预约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4、就诊当日预约患者凭身份证到5楼特需门诊办理就诊手续;北部院区直接至一楼收费处凭身份证及电话号码挂号后至相应楼层就诊。
预约挂号注意事项:
1、市民可访问宁波卫生网或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网,进入网上预约挂号平台;也可以通过电话、医生诊间或服务台现场预约。最多能提前7.5天预约。
2、医院预约电话或现场预约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3、市民一天内最多可以上、下午各预约一家医院的专家号。同一家医院一天最多可以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专家号。
4、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就诊,请提前一天按原预约挂号方式取消预约,否则作违约处理。连续两次违约,三个月内禁止预约挂号。
5、专家有事停诊,网上预约、诊间预约、服务热线预约平台会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送停诊通知(需收取1元信息费)。医院电话或服务台现场预约者门诊办公室会以电话方式与患者取得联系,加强沟通,及时更改预约信息。
6、预约序号等同挂号序号,医生按挂号序号接诊,如您迟到须推后当前号3个位置就诊。如未按提示时间取号者,原预约序号将被取消,按现场窗口挂号顺序排队候诊。
7、医生开诊当日因急事停诊,医院应加强与病人沟通,尽可能安排同科相同职称医生换诊。
8、南部院区自2015年4月28日起开展分时间段预约挂号,请按提示时间准时来院取号候诊。如果您未按预约时间来院取号候诊,导医台工作人员将酌情安排您就诊。如果您的迟到已影响门诊的正常医疗秩序,您将需要重新预约就诊时间。
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于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我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规定,希望能够在我们为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请您给予配合。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应当由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它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患者本人应提供与其户口或身份证相符的姓名。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目的及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医护人员将会把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这是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提出来并要求医护人员解释,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因此,您(您的孩子)在住院期间,如需手术、输血、特殊检查、治疗时,您须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它有关详情。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请勿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与诊疗无关的、有碍于医疗秩序的事情。
5.入院患者诊疗中所需费用须由其自理(个人或负责其医疗费支付的机构承担)。住院期间可以在住院费用自助查询机上查询每日费用,请您及时核对。预交款不足时,请您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您(您的孩子、您的亲属)的治疗进程。
6 .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铃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承担责任。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许可不得把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按医院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10、为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栓死。
11、患者的手提电脑、现金、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带入病房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此项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3、特殊患者的饮食由医生依病情而定,家属带来的食品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14、药物治疗有可能因病人体质不同会引起过敏反应等副作用,如有情况病人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15、请您及家属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礼、送红包。
16、每天上午7:00—10:00为查房、治疗时间,谢绝探视。为预防院内感染,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陪探人员请勿在病人床上躺卧。
17、晾晒衣物请到病区阳光房晾晒。
18、住院期间请把衣服和食品放入橱柜内,保持病房整洁。住院楼内病区两侧为消防安全通道,火警时不能使用电梯。
19、出院时,您的经治医生会根据您(您的孩子、您的亲属)的病情与您商量出院时间,请您或家人于次日上午带上预交款收据到出入院处办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院者,可向责任护士提出申请,经确认后于当日下午2:00以后办理出院手续。
20、请保护好医院提供的一切设施和物品,并请在离院时归还。
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您的孩子)早日康复!
推荐科室: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是我市儿童神经系统疾病的诊疗及科研教学中心,承担着浙东地区小儿神经系统危重症疾病的抢救及治疗。病房有床位46张,现有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4人及主治医生多名,开设神经专科门诊及特需门诊,并配有长程视频脑电诊疗室,拥有多名中级脑电图资质医师,年完成约700-800人次长程视频脑电监测。
小儿神经内科在宁波及周边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力,2019年共诊治门诊专科病人约24700人次,收治住院病人约2560人次。科室医疗团队对儿童常见疾病:颅内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病毒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免疫性脑炎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如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视神经脊髓炎、脑白质营养不良等;癫痫的诊断分类及治疗如Dravet综合征、婴儿痉挛症、Lennox-Gastaut综合征、儿童失神癫痫等;脊髓疾病如急性脊髓炎、脊髓压迫症等;神经肌肉接头和肌肉疾病如重症肌无力、周期性瘫痪、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以及小儿惊厥、格林巴利综合征、神经皮肤综合征、共济失调、各种食物及药物中毒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同时,开展脑脊液免疫学检测、基因检测、药物浓度监测、头颅MRI、CT等相关检查。
科室还与宁波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浙江省中医学大学等院校开展实习生学习及教学工作等多方面合作。2019年,科室共申报课题4项,其中申报成功2项(省级市级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