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网上挂号预约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预约挂号_网上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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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预约挂号网上挂号信息:

挂号网站:://.hz7hospital./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电话:86-0571-85126600

预约挂号

   我院所有门诊实行全预约分时段诊疗服务。开通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自助挂号预约。并按预约的时间段候诊。

1、网上预约:提前一周开始预约,请登录浙江在线进行网上注册(网址://guahao.zjol.),注册成功后可以进行网上预约服务。

2、电话预约:提前一周拨打12580进行预约;提前两周拨打我院预约电话0571-851295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3、现场预约:提前两周直接到门诊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台护士处预约。

4、诊间预约:就诊结束后直接在医生处预约。

5、自助挂号预约:提前两周到门诊一楼大厅自助挂号机处预约,使用复诊卡或医保卡,限复诊患者。

 
预约注意事项:

1、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来门诊,请及时取消,如果单方无故失约发生3次以上(包括3次),则取消以后的预约资格;

2、预约成功后请就诊当日及时来院,如果迟到将延后就诊。

3、网上预约及12580挂号时要出具预约密码,其他方式预约要出具预约流水号。

4、网上预约及12580预约提前1周,其他预约方式提前2周。

5、我院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挂号。

6、7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患者可以到一站式服务中心优先预约。


门诊流程

 (一)挂号、购门诊病历本

 特需门诊挂号诊疗费:80元(精神科)、50元(中医科)

2、如没有门诊病历本,可先在一楼导医台领取或一同在挂号室填写,挂号时收取复诊卡费用1元。

3、挂号室挂号,初诊病人在病历上填写好姓名(与身份证相符)、地址等相关内容,复诊病人持复诊卡挂号;医保病人及规定病种的病人需出示医保卡、或规定病种病历;专家/特需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也可携带就诊卡或医保卡至门诊大厅自助挂号机挂号。

65岁以上老人持老年证可优先挂号。60岁以上老人、特困职工、退伍及残废军人等持有效证件就诊,按市政府减免措施执行。

4、就诊时,您可以选择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或特需门诊;我院的门诊可以进行预约挂号,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在就诊时到一楼导医台预约(详见预约流程)。

5、我院周一至周日均有专家门诊,您可以通过报刊或我院的网站查看停诊信息及门诊变更信息。

(二)就诊

   挂号后,请在门诊大厅参考“楼内各层功能分布索引”或向导医护士咨询,确定您要去的门诊位置。在候诊大厅候诊,按挂号顺序就诊,叫号不在时,顺延三个顺序号。

(三)检查

  就诊后,需做检查的患者,可直接去收费处交费;特殊检查项目须至特检科室登记、预约。

(四)交费取药

   为方便患者就医减少排队,门诊设有四个收费挂号窗口,凡在门诊发生的费用均可在任一窗口交费。需取药的患者,可直接去收费处交费,然后到一楼大厅南侧取药。

(五)应诊时间

  1、挂号收费窗口早7:30—12:00,下午13:30—17:00;12:00—13:30(14:00)之间及17:00(17:30)后请到急诊收费窗口。

  2、门诊各诊室早8:00—12:00,下午13:30—17:00;晚17:00(17:30)以后在一楼急诊就诊,急诊24小时为您提供服务。

(六)须开具医疗证明者,由接诊医师按规定开具相关证明,到门诊一楼导医台审核盖章后有效。

(七)须住院者,由医师开具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

(八)在您就诊过程中,请警惕“医托、药托”各种手段的诱骗。

(九)一楼大厅服务台设有检验单查询系统,可为您提供检查结果的查询,欢迎使用。

(十)一楼大厅设有导医服务台,备有轮椅、担架、消毒水杯和饮用水等服务用品,您在就诊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直接与导医护士联系,她们会热忱为您服务。

(十一)您在门诊期间,如对我院提供服务不满意,可以向门诊导医台反映。电话:85129501

衷心祝愿您早日康复!

咨询电话:85129501  85129502


出入院流程

    一、出入院流程

    1、 患者门、急诊就诊,根据病情医师判断需要住院治疗

    2、 对于患者同意住院治疗者: 患者签署住院告知书;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导医台登记,护送进病房;给药、检查、治疗、康复;出院通知/转科;出入院办理结账;离院。

    3、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非自愿住院条件: 近亲属/监护人/签非自愿住院告知书; 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导医台登记,护送进病房;给药、检查、治疗、康复;出院通知/转科;出入院办理结账;离院。

    4、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非自愿住院条件: 非近亲属护送: 电话征求近亲属/监护人同意,确认口头授权陪同人员签非自愿住院告知书;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导医台登记,护送进病房;给药、检查、治疗、康复;出院通知/转科;出入院办理结账;离院。

    5、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非自愿住院条件: 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签非自愿住院告知书;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导医台登记,护送进病房;给药、检查、治疗、康复;出院通知/转科;出入院办理结账;离院。

    6、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非自愿住院条件:  近亲属或监护人不同意住院,但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 通知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来院签非自愿住院告知书; 报医务科备案,节假日期间要报行政值班备案;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导医台登记,护送进病房;给药、检查、治疗、康复;出院通知/转科;出入院办理结账;离院。


医保患者就诊须知

⑴就诊时必须人、证历本、医保卡合一,杜绝冒名开药、检查、住院。

⑵门急诊配药最高限量:急诊配药:不超过3天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规定病种最高不超过一月量。

⑶门诊不可以提前配药,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三天配药。

⑷需外配药物请告知门诊医师,在处方上需注明外配并盖外配章。

⑸建议使用医保卡自助挂号。


医保报销流程

1、转外地治疗者:

因病需要转外地(限上海、北京)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凭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登记表》、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院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2、临时外出期间急诊住院、普通门诊者:

临时外出急诊住院治疗,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因在急诊住院后15个工作日内持急诊住院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临时门急诊治疗,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临时外出期间,在本市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院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3、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院住院者,3日内持急诊住院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专家:

科室     医生
精神科     陶平宇 陈福兴 孙晓花 程烈 王奕權 汪辉 王辉 陈梅芳 胡珍玉 丁瑛 高静芳 江长旺 李翼群 盘圣明 沈鉴清 李胜利 王征 汤剑平 钟杏圣 陶明 宋海东 赵明学 钱惠忠 王家新 陈致宇 施剑飞 何鸣 程荑

司法鉴定所     王泽民 朱晓华 唐光政 亢明 韩宝淦 刘立群 李伟建

心理咨询门诊     周国岭 许百华 孙义农 张同延 李英奇 刘爱伦 卢抗生 李敏 陈孔斌 曹日芳 蔡建华 邵晓顺 王义强 唐冰心 朱长江 郑全全 赵国秋 黄步琪 马建青 傅素芬 骆宏 刘军云 全莲花 姜乾金 周红五 张萍 任婉文 唐文新 毛洪京 陈树林 谭忠林

老年心理康复中心     陈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