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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花园前19号

咨询热线:0797-8109362

传真:0797-8187639

门诊病人就医须知

1、门诊病人就医应先挂号,领取门诊病历(初诊病人),(发热病人,先到发热门诊测试体温,再根据预检医生指引挂号就医)。

2、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疫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

3、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4、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

5、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6、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医师开具的检查单、治疗单、处方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中、西药处方应先分别到中、西药房划价后再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

7、需住院治疗的病人,经门诊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8、外科病人下班时间以后可直接到住院大楼三搂外科就诊。

9、做化验、超声、胃镜、腹部CT等检查时,不能饮水、吃饭。

10、为了保持良好的就诊环境和医疗秩序,请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文明就诊,依次挂号候诊、缴费、取药。门诊大楼为无烟大楼,请不要吸烟并保持安静。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举报电话:8187234--8121


门诊就诊流程

患者来院→挂号处挂号(初诊患者需购买门诊病历)→相关科室首诊医生 初步检查→开具辅助检查单→划价交费→取结果→医生诊断开具处方→划价交费→药房取药


住院就诊流程

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相关病房→护士接诊患者→进入病房→病情平稳建病历,测生命体征,安排床位→病情危重→通知医生→诊断抢救→诊断书写医嘱→病情痊愈好转→出院


住院病人须知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身处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接受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希您须知以下事项,并希望您的合作与支持。

1. 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2.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

3. 医院系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有价证件等物品,多余的现金请交至出入院处或存入银行。

4. 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听别人唆使或擅自到院外求医检查购药,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疾病诊断与治疗。

5. 请严格按医生或护士指导按时按量服药;输液时请勿自行调节滴数,以免发生意外。

6. 患儿家属应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攀爬窗台或走丢,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7. 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本院营养食堂免费提供加热饭菜服务,食品加工仅收成本费。

8.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您可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值班人员也会不定时巡视病人。

9. 请爱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更不许从窗外、阳台向下倒水.抛果皮。生活垃圾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洗漱盆及卫生间下水管道,防止堵塞。

10. 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11. 请病员及陪属注意爱护病房内的设施及医疗用品,正确使用呼叫器和水电开关,不随意拽拔输液架、氧气和负压吸引开关。不要在输液吊架及氧气阀帽上挂晾衣服,以免损坏和影响其使用。

12. 需委托或知情同意及医患沟通时,请认真履行。

13. 请了解您的各项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请及时支付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4.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个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一般不留陪客,如病情需要必须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准许。


赣州市医疗保险就诊须知(医保政策)

1、个人账户怎样使用、有何规定?

个人账户的资金由市医保局每月10日左右按规定标准划入到医保IC卡中,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直接划卡消费,个人帐户不足时则改由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不得用于购买营养保健品、保健康复性器具、生活用品以及支付美容、减肥、增高等非治疗类的诊疗项目。

2、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种类?

(1)尿毒症血液透析;(2)癌症放化疗;(3)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用抗排斥反应用药;(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6)慢性活动性肝炎;(7)支气管哮喘;(8)慢性支气管炎;(9)艾滋病;(10)帕金森氏综合症;(11)脑血管意外后长期卧床;(12)冠心病心肌梗塞后;(13)糖尿病;(14)原发性高血压2至3期;(15)精神分裂症;(16)肺结核病;(17)股骨头坏死;(18)痛风;(19)血友病。

3、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1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药费,参保人员先自负20%,其余80%按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比例支付后,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
门诊特殊慢性病应在本人年度定点医院就诊。在其他定点医院发生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药费,不享受报销待遇。

4、门诊慢性病种如何申报?

慢性病的审核认定工作主要由参保人员选择的年度定点三级医院负责。

(1)向定点医院医保部门索取《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附上相关的病历材料,必要时配合做相关检查。

(2)定点医院受理后30天内作出结论并在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上加盖慢性病鉴定专用章后送市医保局备案、登记和录机。

(3)经确认为慢性病种的,从认定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员享受慢性病门诊相关医疗待遇。

(4)参保人员对认定有争议时,可在认定结果下达之日起15天内向市医保局申请复核。市医保局将从各定点医院中抽调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以此结论为最终结论。

5、年度定点医院变更后门诊慢性病待遇该如何享受?

慢性病经定点三级医院确认后,如未治疗痊愈仍符合该慢性病确认标准的,参保人员在年底更换新的定点三级医院后,可凭原定点医院的确认资料,由新的定点医院继续提供慢性病门诊相关医疗服务,不须重新进行确认。

6、门诊部分特殊检查、治疗有哪些种类?

(1)CT和ECT(2)核磁共振(MRI)(3)高压氧舱治疗(4)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5)脑地形图(6)彩色多普勒检查(7)重度前列腺肿大体外射频治疗

7、门诊部分特殊检查、治疗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检查、治疗时,应先经定点医院审核批准,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先自负20%,其余80%按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比例支付后,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

门诊部分特殊检查、治疗待遇,应在本人年度定点医院进行。在其他定点医院发生了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不享受报销待遇。

8、参保人员发生住院费用时,个人负担多少?

根据定点医院等级不同,个人首先须自负起付线标准以下部分住院医疗费,起付线的具体标准是:市区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是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及以上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60%。

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三个目录”内的住院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按规定比例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个人具体负担比例如下:

自  付  比  例   35岁以下 36-45周岁 46岁以上 退休未满10年 退休满10年

住  院  费  用  (%)(%) (%)  (%) (%)

起付线-8000元   18   1715 14 12

8001-13000元16   1513 12 10

13001-17000元   14   1311 10 8

17001-封顶线 12   119  8 6

超出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则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而由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解决。我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3.5万元。

9、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何?

当发生统筹基金超过封顶线(目前为3.5万元)的大额医疗费用时,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给付,年度最高给付金额达13万元。具体标准为: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的大额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累进给付比例个人自负比例

封顶线-4万元(含4万元)   85% 15%

4万元-8万元(含8万元)90% 10%

8万元-13万元95%  5%

10、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报帐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过封顶线时,将自动停止支付转而由参保人员先垫付超限额部分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医保局医务监督科申报:①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②疾病诊断证明书③定点医院发票④出院小结⑤费用明细清单⑥经批准同意转外就医的还应提供同意转出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专科疾病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若患精神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具有传染性)、肺结核、恶性肿瘤(癌症)需住院治疗的,可转入相应的专科定点医院;已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先办理出院手续,再携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到相应专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住院标准直接在专科医院结算。

住院期间因专科病情所需或医院技术能力限制,经专科定点医院批准、医院医保部门备案后可逐级转往级别更高的专科医院就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凭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现金发票和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回到同意其转院的专科定点医院审核报销。未经医院同意而擅自转院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部负担。

12、如何转诊转院?

当参保人员在一级或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因病情需要或医院技术能力所限,可以逐级转往市内更高级别的定点医院或直接转回参保人员的年度定点医院继续治疗。若年度定点医院治疗后仍需转院的,应由经治医生提出转院意见,经医院医保部门同意和分管院长批准、备案后方可逐级转诊。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凭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现金发票和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回定点医院审核报销。未经定点医院同意而擅自前往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治疗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部负担。

办理转院手续时,应向定点医院医保部门仔细了解外地治疗的注意事项。治疗期间若遇上突发事件,须及时、主动与医保科取得联系。一、二级定点医院不具备将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条件。

13、因公出差或法定假日或探亲假外出期间因急病需在当地住院治疗时如何报帐?

当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或法定假日或探亲假外出期间因急病需在当地住院治疗时,首先应在72小时内电话通知本人年度定点医院医保部门。其急诊费用由本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凭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医保证、急诊疾病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的现金发票到本人年度定点医院审核报销。其中个人负担的比例在规定比例基础上上浮10个百分点。

非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则由个人全部承担。

14、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委托人员的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1)异地安置人员,指户口迁往赣州市以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含探亲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向市医保局提出申请,填写异地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于次年1月开始享受异地医疗待遇。

A.门(急)诊、购药的医疗费用

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改由现金支付。个人帐户金额由市医保局按规定标准每半年拨付给所在单位,再由单位拨(寄)给本人。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而未设立个人帐户的,此笔医疗费用则本人自行解决。

B.住院医疗费用

因病需要住院时,应到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垫付,待年末12月下旬凭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的现金发票,由单位统一到市医保局审核报销。其中个人负担比例在赣州市同年龄段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

年度内若发生超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样享受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异地委托人员,指迁往赣州市范围的县(市、区)生活的退休人员和外派在赣州市范围的县(市、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向市医保局提出申请,填写异地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于次年1月开始享受异地医疗待遇。

A.门(急)诊、购药的医疗费用

可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在安置地联网定点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所发生费用由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金额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现金自付。

B.住院医疗费用

可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到安置地选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刷卡消费,按赣州市本级住院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直接在医院结算医疗费用。

15、年度定点医院如何变更?

本人选定的年度定点医院一年可更换一次,更换工作在每年12月进行,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新的定点待遇。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单位向市医保局医务监督科提出更换申请,若参保人员是个人参保,请在12月下旬携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市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办理更换手续。

16、何为“医保一卡通”?

参保人员可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自由地在全市所有的医保联网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刷卡就诊和购药。医疗待遇方面将由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按其医保关系所属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自动执行。

17、何为“三个目录”?

“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药品目录》将药品分成甲类、乙类两种。《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比例负担;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小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药品目录总数的15%,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负药费的10%后,剩下90%部分按规定的比例负担;非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

《诊疗项目范围》是指符合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采用排除法确定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除此之外的诊疗项目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报销。

《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中的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院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

18、遗失医疗保险证或IC卡怎么办?

参保人员发现自己的医疗保险证或IC卡丢失时,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遗失证明到市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重新办理。

当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IC卡失而复得时,请持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再次到市医保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免影响IC卡的正常使用。若已经重新办理了证或IC卡的,则原先遗失的证或IC卡将作废。

温馨提示——

(1)办理入院手续时,应主动把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交给入院处医保结算窗口的工作人员,避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出示证、卡导致费用无法通过医保网络系统结算的情况发生。

(2)刚入院时医院会根据自身的管理规定要求参保人员交纳一定数目的预缴金,出院时医院会严格按照医保系统将预缴金与个人应支付部分一同结清费用,对于个人已缴部分实行多退少补。

(3)参保人员住院时应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以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少用规定以外的自费药品、自费检查治疗项目,以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未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医院提供的自费诊疗项目、自费药品及自费服务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有权拒付,全部由医院承担。

(4)个人帐户查询电话:1603118

(5)赣州市肿瘤医院急救电话:8187194医保电话:8187234-8123


介绍:

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赣州市肿瘤防治研究所)是赣南及周边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临床研究型三级肿瘤专科医院。

医院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万松山下,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医疗用房面积33000多平方米,现有床位约600张。现有职工4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2人、中级职称77人,兼职教授17人,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享受市政府津贴。

医院是赣州市抗癌协会理事长单位、赣州市医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江西省及赣州市首批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定点医院,江西省肿瘤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赣州市120医疗急救中心第九急救站。

医院学科建设完善。现有24个临床医技科室,目前,肿瘤化疗科、肿瘤放疗科、头颈肿瘤外科为赣州市医学领先学科,胸外科、头颈外科、放疗科为院级重点学科,放疗科为2014年度江西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项目,化疗科获得了“江西省首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称号。

医院设备先进。拥有当代世界上最先进的IGRT直线加速器、核磁共振、核通模拟定位机、GE全数字化多用途可变角ECT等高精尖设备,全数字化乳腺钼靶机,拥有10万元上的设备65台(套)。目前,医院开展肿瘤防治的设备达到全省一流。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率先在赣州区域开展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最先引进进口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放射治疗,放疗计量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标准,成为江西首家。近年来,我院共开展新技术128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市(厅)级项目119项。其中4项获市科技进步奖,十多项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几十项技术填补了省内空白,全院发表省级以上期刊论文236篇,其中SCI论文2篇,核心期刊32篇,国家级期刊34篇。形成了以外科手术、放射治疗、内科化疗、微创治疗、介入治疗、干细胞移植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生物治疗、射频消融治疗和热疗等为特色的肿瘤综合治疗体系。如今,我院的肝癌手术治疗和生物介入治疗,肺癌的微创手术治疗、胸腹腔镜联合食管癌切除术、单操作孔胸腔镜肺癌根治术、头颈部肿瘤缺损整形修复、新型肽网喉支架重建术、腹腔镜下盆腹腔淋巴清扫术、腹腔镜胃肠肿瘤的手术治疗、鼻咽癌图像引导下的调强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靶向药物治疗等十多项技术已达国内先进水平。与此同时,医院建立了赣州一流的生物细胞治疗中心、肿瘤微创治疗中心、静脉输液配置中心。

医院突出抓好多学科综合治疗体系建设。医院高度重视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强调肿瘤综合治疗和技术创新,建立了以多学科联合门诊、多学科联合查房、多学科联合会诊、疑难病例多学科综合讨论为基础的“四综合”肿瘤多学科诊疗体系。与此同时,医院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建立了PACS系统、院感系统、病人回访系统,积极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了优质护理服务全院全覆盖。积极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了优质护理服务全院全覆盖。

医院先后获得“赣州市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医院” 、“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市直机关党建红旗单位”、“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卫生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卫生科技先进单位”、“三好一满意先进单位”、“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推荐科室:

放疗科一科

赣州市肿瘤医院放疗科是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赣州市医学领先专业建设学科,是赣州市唯一的肿瘤特色专科。先后被评为赣州市“模范班组”、“技术创新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和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设备齐全,拥有先进的西门子全数字化双光子直线加速器,数字化模拟定位机,模拟CT机,自动遥控后装机,三维适形放射治疗系统和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X刀)。拥有一支专业化的技术队伍,技术精湛,医德高尚,放疗科一病区是我院胸部、腹部、盆腔肿瘤放射治疗的专业科室,现有医护技人员24人,所有医技人员均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医科院肿瘤医院、复旦大学肿瘤医院接受过系统、严格的专科培训,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取得了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科室充分利用广州中山肿瘤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的对口帮扶优势,联合本院外科、妇瘤科、肿瘤内科、介入科等兄弟科室,遵循现代肿瘤多学科综合治疗的模式及循证医学基础,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个体化、最优化的放射治疗及同步放化疗。主要的技术有:等中心治疗技术,三维适形放射治疗,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全中枢照射,全身照射等。科室医护人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及特色医疗意识,弘扬医院“诚信为民”文化,“追求卓越”专业精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科室同时注重临床治疗与科研教学相结合,先后承担了江西省科技厅、卫生厅、赣州市科技局等多项科研课题。


放疗科二科

赣州市肿瘤医院放疗科是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赣州市医学领先专业建设学科,是赣州市唯一的肿瘤特色专科。先后被评为赣州市“模范班组”、“技术创新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和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设备齐全,拥有先进的西门子全数字化双光子直线加速器,数字化模拟定位机,模拟CT机,自动遥控后装机,三维适形放射治疗系统和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X刀)。科主任是赣州市肿瘤放疗学科带头人。近年来有15项新技术通过市卫生局验收,填补市内空白,8项科研成果通过市科技局鉴定,填补市内空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国各类医学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

放疗二科以治疗头颈部肿瘤为主,设置床位60张,病房条件优越,现有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师1名,住院医师1名,主管护师1名,护师5名,护士5名,所有医师均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医科院肿瘤医院、上海市肿瘤医院进修过,并取得了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医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护士态度和蔼、服务优良,是一支勤奋好学、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的团队。对常见头颈部肿瘤如鼻咽癌、喉癌、口咽癌、口腔癌、上颌窦癌、淋巴瘤、颅内肿瘤等的放疗技术及疗效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能开展等中心治疗技术、三维适形放射治疗、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全中枢放射治疗等技术。现承担江西省卫生厅科技计划指导课题一项,赣州市科技局课题一项。


专家:

科室     医生

麻醉科     赖爱华 温小平 曾建强 王成连

肿瘤外科     李韶今 王琪 蓝小林 叶永强 蔡联明 罗克勍 张相民 罗忠兵 谢盛堂 肖幼华 曾庆芳
检验科     李荣

门诊部     傅进生 王义富 刘经燕 王宏达 罗新飞 匡载春 丁振游 李纯学 宋金长 谢旭平 康珍 潘清华 卢致洋 林松焕 林玉盛 刘轩

药剂科     曾春生 晏肃霜

超声检查室     李晓春 黄开洪

设备科     吴剑

干细胞移植中心     刘联斌

放疗科     吴伟 李金伟 吴修洪 张群贵

妇产科     余瑛 申金莲 钟金平

影像科     袁福建 陈爱林

骨及骨肿瘤科     朱小明 彭东林 刘申

化疗科     丁金泉 康昭洵 谢传华 郭守俊 曾红学


新闻:

数字切片帮助实现病理远程会诊

我院病理科自引进最新的数字切片扫描系统以来,已为142位病人提供了在线专家远程病理会诊“一站式”服务。

利用数字切片进行远程会诊与交流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病理远程会诊形式。数字切片系统将整个载玻片全信息、全方位快速扫描,使传统物质化的载玻片变成新一代数字化病理切片,可使病理医生脱离显微镜,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解决病理诊断,实现在线同步远程会诊或离线远程会诊。由于提供全切片信息,使诊断价值等同显微镜观察,其时间空间穿插传递优势具有重大意义。该系统满足1—3分钟的高速扫描、等同高级显微镜的超高清晰度图像质量及100—200M分辨率图像大小,三者完美结合,使病理诊断脱离了传统显微镜镜下诊断的道路,实现了数字化。

数字切片同时避免了传统玻片的易碎、保存成本高、不便邮寄运输及外院会诊借片还片的烦恼。远程会诊的病例只需在专家库中找到该病种的专家,然后上传全信息图像到专业服务器端,网上同步会诊或离线会诊,专家即可轻松阅片发表意见与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