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须知
1目前我院开通微信公众号、现场预约、自助机预约等预约方式。
2您可以预约明天~14天内的专家及普通号源。
3.您在预约时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4取号:
(1)有卡预约:凭绑定的就诊卡通过手机取号。(2)无卡预约:可持身份证在自助机取卡。
5注意事项:①只能取当天的号,超过预约时间视为爽约。爽约3次15日无法使用预约功能。
②预约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就诊,至少提前1天,通过原预约渠道取消预约,否则视为爽约。连续爽约3次的身份证号进入黑名单,15日内无法使用预约功能。
③诊查费在就诊时诊间扣除,请在就诊前保证就诊卡内金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就诊。④通过手机签到取号。
【复诊开药注意事项】
·复诊开药对象为90天内在南大四附院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复诊患者,可提供药物处方开单及配送服务。
·处方开具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支付,超时处方自动失效。
·寄送药品由于配送需求不同可能会分单处理,系统默认为患者分单配送。
·若医生问询后病情与既往论断不符,有权拒绝开具线上处方。
·药师有权驳回医生开具的处方,若药师驳回处方,处方费用会原路退回用户。
·长期处方用量不超过28天,线上药品价格与线下相同。为确保药品安全,药品一经发出概不退换。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您好!近期我国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了您的生命健康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特别向您作出如下提示,还请您自觉遵守特殊时期的就诊要求:
关于发热患者就诊
一、凡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请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医院入口处体温测量,配合单位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工作。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自己是发热患者,详细报告旅居史,不得隐瞒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二、发热患者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嘱,服从医务人员安排,不得在院区随意走动;请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体温测量及相关检查。
关于普通门诊患者就诊
一、凡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医院入口处体温测量,配合单位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工作。
二、门诊就诊患者严格实行一人一诊室,务必主动报告旅居史,配合门诊首诊医师做好做实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发挥门诊就诊“哨点”作用。
三、来院就诊尽量采取网上挂号,减少院内排队时间。在院区内,不扎堆、不随意走动,严格执行“一米线”。
关于住院患者和探视陪护人员
一、住院患者均需持单位码、动态行程卡绿码、有效期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二、患者在住院期间禁止离院。
三、疫情期间,医院严格执行陪护探视制度
(一)严格控制探视人员管理,原则上不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探视人员需持有疫苗接种证明、行程码及体温测试记录,且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1人),探视时间为下午2:00-5:30。提倡电话及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
(二)规范陪护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者只允许有1名固定的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有效期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位码、动态行程卡绿码及已完成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办理陪护手续)。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陪护人员:
1.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3.28天内周围有聚集性发病;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单位码、“动态行程卡”非绿码者(实时查验,非截图)。
四、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无呼吸阀口罩并在规定范围内活动,按规定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禁止跨病区、跨病室走动、聚集聊天等。医院各项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特殊时期,诊疗流程发生变化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